1、项目名称
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电务段300T型ATP设备配件补强项目物资及多功能彩色数码复印机采购(项目编号:2026-JN-WZ-02-26YY-300)
2、成交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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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成交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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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C-A040自主继电器 |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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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JC-B040自主继电器 |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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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适配CR400AF车型DX-TH模块 |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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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适用CRH380B车型隔离开关 |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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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适用CRH380B车型DMI转换开关 |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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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适用于CR400AF车型隔离开关 |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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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适用于CR400AF车型冗余开关 |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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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桑达电台模块 |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3、公示期
如有异议,请在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3日之内,以异议函件的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逾期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异议,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电务段
地 址:****路****号甲
联系人:王女士、孙女士
电 话:0532-****6409、75046(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大厦(****路****号)
联 系 人:岳先生
电 话:0531-****5857
电 子 邮 件:__****@****.com
5、其他公示内容
国铁通信信号(北京)有限公司(包件1-8)未提供用户对相关技术性能的评价使用报告,不符合“采购公告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1.2制造商须满足: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同类产品3年内的供货业绩(相应型号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发票扫描件),并提供用户对相关技术性能的评价使用报告。”要求,否决投标。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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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804/uEgVvqABni4p5U9X0H7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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