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龙胜各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国产高速彩色复印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6202609149861067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谢坤苗 133****3641
报价起止时间:2026-09-18 09:00 - 2026-09-18 09:46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龙胜各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 复印机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复印机; 型号:GDB-C651; 次要参数要求: |
1套 | 115000.00 | 长城/GREAT WALL |
买家留言:-
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pdf
响应附件要求:1、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
2、上传按竞价文件的参数和商务条款,要求包含技术参数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参数中要求的资质证书等内容的响应文件的扫描件
3、上传报价清单附件(清单中必须明确写明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位、单价及金额
4、上传售后服务承诺书
5、如报价时不按要求上传,则视为供应商响应无效;(以上材料都需加盖公章)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市 龙胜各族自治县 龙胜镇 ****街****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报价要求 | 1.供应商竞价时必须全部响应本文件的“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否则报价无效; 2.由于本设备需要本地化服务,本项目不接受非广西本地企业报价; 3.本项目为总价包干,竞标报价包含货物、服务、货物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安装辅材、施工辅材、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垃圾清理搬运、保洁的各种费用以及安装、调试等本文件所列设备材料、功能配置需进行补充完善才能完成本项目的或实际采购中产品材料、功能配置有任何遗漏的费用(含本项目需要但本文件中未列出的设备材料、功能配置)、税金、验收检测费、合理利润、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一切费用; 4.系统生成预成交供应商后,预成交供应商须在3日内按附件格式提供响应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如果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则视为预成交供应商响应无效。 |
| 质保期及免费维护期限 | 质保期为一年或19.5万印张(以先到的为准),自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采购人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免收维修费和配件费,保障正常运行并提供终身技术支持。 |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1.供货安装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全部供货调试完毕。如果出现不能按时供货,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交货地点:广西桂林市龙胜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
| 售后服务要求 | 1.报价人必须在桂林市/县内设有售后服务点,以便能及时提供本地化服务,同时设立24小时服务响应维护电话,接到故障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上门服务 2.质保期内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7×24小时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或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接到保障电话在2小时内派工程技术人员上门维修解决问题,若需更换配件,要求更换配件与被更换配件品牌、类型一致或同类同档次的替代品,后者需征得采购人管理人员同意。 (3)定期回访以及设备维修。 |
| 安装与验收 | 1.本次采购的货物必须是成交供应商免费送货上门并提供免费安装,不接受物流快递发货以及远程指导安装,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 2.培训:成交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熟练掌握所培训内容,熟练掌握全部功能。 3.验收要求 (1)初步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货物依据本合同及反向竞价文件上的品牌、参数配置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品牌、参数配置符合反向竞价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如发生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采购人有权退货或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更换、补齐,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要求后 3日内予以补救,所产生的费用及法律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最终验收:货物经安装完成且符合技术要求后,采购人进行最终验收。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现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参数配置要求和验收标准的,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在5日内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重新申请终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4.为确保项目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成交供应商于供货前须提供厂家供货证明、售后服务承诺函等文件原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如无法提供的,视为虚假应标,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追加供应商责任并向监管部门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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