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局固定资产管理,全面核查局机关固定资产情况,依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局拟对局机关(含合署办公机构)固定资产开展专项盘查工作,现采用询价方式择优确定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具备服务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民政局局机关固定资产盘查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项目预算:25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5.服务内容:局机关(含合署办公机构)有关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等固定资产。
6.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盘查工作并提交完整盘点成果资料
二、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供应商需严格按照国家及安徽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完成本局全部固定资产专项盘查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实物全面清查:对局机关(含合署办公机构)逐一实地盘点,核对资产实际存放地点、使用人、使用状态、规格型号、购置时间等基础信息,核实排查资产情况。
2.资产标准化管理:对所有盘点资产进行统一信息登记、系统赋码、定制标签粘贴,严格落实“一物一卡一码”,完善资产台账信息,修正录入资产管理系统信息数据。
3.编制专项报告:盘点过程中发现的各类差异进行梳理分析,形成固定资产明细表、盘亏盘盈明细表、闲置毁损待报废等分类清单、资产账实核对差异表、待处置资产明细以及相关问题清单及整改建议等,出具正式报告。
4.配套服务:全程配合我局完成资产核对、资料整改、备案答疑、资产处置等后续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
3.具备资产清查服务资质;具有行政事业单位或群团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管理咨询等相关服务经验者优先。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已三证合一的提供一个即可)、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经营者及委托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2.报价单(注明联系人及电话,附资产清查业绩案例),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服务全过程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差旅费、资料打印费、工具使用费、税费、服务费等,报价后不得额外增加任何费用;
3.服务方案(可简要说明服务流程、人员配置、服务承诺等)。
(二)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18:00,逾期无效。
2.递交方式:邮寄或当面纸质版递交,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后装入文件袋,文件袋封面需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3.递交地址:****路****号(阜阳市民政局),联系人:魏先生,联系电话:0558-***2600)
五、评审方式
由单位组建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价。
六、结果通知
中标公告将于确定中标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
阜阳市民政局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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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9902/YwZUe6ABLRKCxEZfI7j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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