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泸州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网比选的方式,在四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库中,择优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入库市水务局开展代理采购服务。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比选。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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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人资格条件 |
申请人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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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证件,无需另行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本人提交申请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提交申请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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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
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者审计报告,2026年新设立的机构提供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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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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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2026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社保(五险)的证明材料;2026年新设立的不足三个月的机构提供设立以来缴纳税收、社保(五险)的证明材料(纳税为零申报的提供对应的纳税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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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申请人列入四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 |
***网页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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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申请人当前未处于财政部门作出的禁止 代理政府采购 业务行政处罚有效期内。 |
提供按申请人名称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网页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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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分支机构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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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一)请有意参加本次比选入库的申请人,在以下时间内递交比选申请文件:2026年9月18日9:30起至9月28日18:00止。送交地点:泸州市水务局(****路****号****楼财审科412室)。
(二)比选申请文件构成:
1. 申请人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由申请人自拟。
2. 《泸州市水务局比选采购代理机构入库评分表》中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承诺函格式由申请人自拟。
比选申请文件需提供纸质文件一份,按顺序装订(资格证明材料和评分佐证材料可合并装订为一册),比选申请文件的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同时须提供全套文件扫描PDF文档(文档注明:xx代理机构—比选文件)存入全新空白U盘,U盘内不得存放无关文件、病毒程序,U盘外壳统一标注:XX代理机构。纸质文件与U盘一并装入文件袋,文件袋全部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出现以下情形视为文件不完整,作无效响应处理: ① 未同步提交U盘存储的PDF电子文档; ② PDF文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或扫描模糊无法清晰辨认的; ③ U盘损坏、文档无法正常打开读取,申请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更换U盘的。
(三)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申请文件。
四、比选时间:2026年9月29日。
五、比选地点:****楼会议室。
六、比选方式:由市水务局组织人员开展综合评审,申请人资格条件通过的才能进入评分环节,比选申请人无需到现场等候,比选入库结果采用公示发布。
1.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数量大于5家的,按照评分标准逐项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前5家代理机构入选;若第5名存在分数并列,并列机构全部入选。 2.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的,全部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直接入选。
3.***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入选结果有异议的,可采取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水务局财审科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七、服务形式及费用结算
1. 服务时间3年。
2. 结合单个采购项目的特点及实施难度等,市水务局可采用竞争性方式从入库机构中择优确定代理机构提供服务,按单个采购项目分别与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比选时提出的各项服务承诺纳入委托代理协议予以约束。
3.代理服务费结算:政府采购项目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费率计算收费基数,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代理机构自主下浮报价;非政府采购项目,以单个项目5000元作为收费限价,由代理机构自主下浮报价。若无特殊情形,代理服务费由代理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
4.代理政府采购项目产生的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市水务局按照财政相关规定支付。
八、其他事项
(一)在入库后,市水务局核查发现代理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在市水务局代理采购服务资格:
1.代理机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财政部门作出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行政处罚的;
2. 与其他代理机构串通、借用他人名义编制响应文件,或在本次比选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选资格的; 3. 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同时在两家及以上采购代理机构执业、兼职的;
4. 代理机构不认真履行委托代理服务义务,或实际履约标准与响应文件承诺不一致,经市水务局催告后仍拒不整改落实的。
(二)库内的代理机构不足5家时,市水务局可根据采购工作需要,从本次比选机构中递延补充代理机构入库,也可在服务期满后重新组织比选。
(三)全部申请人提交的U盘,待中选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由各代理机构经办人携带身份证件到市水务局现场取回;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未领取的,采购人将对U盘内电子文档做彻底数据清除后统一销毁,不再代为保管。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庆华
联系电话:0830-***5492、3108716
监督电话:0830-***6948
廉政问题举报电话:0830-***7175
十、公告澄清与修改
本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入库公告若有实质性内容澄清或修改,***网站发布,且澄清修改公告将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发出;若发布时间距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将相应顺延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事宜将在澄清公告中明确。
附件:
附件1:泸州市水务局比选采购代理机构入库评分表.xlsx
附件2:业绩情况截图示例.doc
泸州市水务局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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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8646/h0fQsqABni4p5U9XmAN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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