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楼检察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6202609165854415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老师 187****4979
BIDDING报价起止时间:2026-09-16 12:37 - 2026-09-23 18:00
采购单位:开阳县人民检察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需求品牌 |
| 检察视频会议室改造设备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电脑麦克风/话筒; 具体参数:见采购方案附件要求;采购人需求描述:根据开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要求,****楼检察视频会议室进行改造。; 次要参数要求: |
1批 | 227300.00 | - |
买家留言:严格按****楼检察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采购方案进行竞价。
附件: 定-****楼检察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采购方案.doc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贵州省 贵阳市 开阳县 ****中心****道****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5 | 采购人有权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对履约交付不符合技术、商务、服务要求的货物依法不予验收,并按合同约定追究相应违约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按采购文件签订合同,除法定情形外,采购人不得拒绝与依法确定的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 4 | 本项目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合同将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明确具体付款节点与时限。采购人在验收合格、资料完备后及时发起财政支付申请。如采购人已完成全部内部审批流程,因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原因导致款项到账延迟的,双方友好协商支付时限,供应商应配合继续履行合同维保等义务,采购人不承担该情形下逾期付款违约金,但仍负有持续申请支付的义务。 |
| 3 | 采购清单中引用某产品的技术要求及标准,仅作为招标人对产品类似技术或性能的参考,不具有唯一性。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与清单参数不完全一致,须提交技术偏离表,并附检测报告、官方技术文档等有效证明材料,佐证所投产品技术性能优于或等同于清单要求的参数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或评审认定低于需求标准的,视为参数负偏离、不响应采购需求。 |
| 2 |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供应商须保障新建系统与院内现有会议系统、音视频、显示设备正常兼容互通,音视频播放质量、画面显示效果须符合院内使用标准,经核查满足上述全部条件后,方可开展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成整改,整改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
| 1 | 针对全数字会议系统主机、中控主机、数字音频处理器、矩阵核心产品: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本项目核心参数,产品为原厂正品,享有完整原厂标准质保,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供应商须提交对应产品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作为附件上传至响应文件,加盖公章,未能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技术参数偏离可附第三方检测报告、官方技术规格书、参数对照表佐证,由采购单位判定是否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本采购需求所列全部承诺函等文件原件,未按规定提交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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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824/iZmCqKABMqitpwL5qQG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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