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诚博远-公开招标--HCBY2026039-****广场户外LED显示屏-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BY2026039)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
一、招标条件
****广场户外LED显示屏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国有自筹:159.8649万元,招标人为厦门龙冠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广场户外LED显示屏,1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场户外LED显示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场户外LED显示屏)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③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④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⑤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⑦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及“上一年度”均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②无法提供财务报告的投标人可选择提供投标人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③投标人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③投标人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材料。
(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信用记录要求: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④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9)专项授权:投标人必须是LED显示屏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为授权代理商的,应提供LED显示屏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投标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2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2026年9月02日至2026年9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路****号****楼三层购买文件。联系人:卿先生,联系电话:182****7172。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应于2026年9月23日09:30(北京时间)前以纸质文件形式提交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路****号****楼三层)开标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路****号****楼三层)开标厅。
七、其他
1、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通过《***平台》(网址:http://www.****.com)、***平台(http://www.****.com)等媒体发布通知信息,请投标人关注。
3、友情提醒:本项目投标人须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未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投标资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前10日内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答复,针对潜在投标人的异议修改招标文件后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应当顺延,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来函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异议人代表非投标单位法人提出的应提供法人签字的授权书。逾期将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厦门龙冠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龙冠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9****33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楼
联系人:庄杰波(项目负责人)、卿宰强(联系人)
电话:182****7172
电子邮件: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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