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禄资源土告字〔2026〕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禄丰市人民政府批准,禄丰***平台***网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禄丰市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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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坐落 |
宗地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设计条件 |
起始单价 (元/m2) |
起始总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元/m2) |
土地出让履约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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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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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32331111203GB00056号 |
禄丰市恐龙山镇阿纳社区 |
8736.00 |
商业用地 |
40 |
≤1.5 |
≤40% |
≥10% |
≤36m |
230.40 |
201.2775 |
5.00元/㎡或5.00元的整倍数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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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1月10日17时00分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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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时间 |
2026年11月1日至2026年11月12日9时00分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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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站发布:
(一)***网
(二)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平台(云南省楚雄州)选择“楚雄州”。
(三)***网站;
如有变化,***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三、竞买申请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报名竞买。竞买申请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只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同一名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人,个人不得参与报名竞买,网上报名名称与交纳土地出让履约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多报无效。
(三)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四、报名须知
(一)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1月10日17时00分止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平台(云南省楚雄州)选择“楚雄州”,免费下载出让文件。
(二)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1月10日17时00分止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平台(云南省楚雄州)选择“楚雄州”,***网上报名,交纳土地出让履约金(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后,竞买人凭转账或电汇票据****楼财务室换取土地出让履约金正式收据,取得土地出让履约金正式收据后****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进行确认,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
1. 竞买人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平台(云南省楚雄州)选择“楚雄州”,进行交易。如没有CA数字证书的,须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平台(云南省楚雄州)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如果竞买人之前已经办理过CA数字证书,只需进入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平台(云南省楚雄州)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2. 办理CA数字证书:****路****号****中心****楼代理机构报名大厅数字证书办理窗口。
办理CA数字证书相关事宜咨询热线: 数字证书办理热线:400****666
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10-****3801
五、履约金交纳
账户名称:禄丰市自然****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小区分理处
开户银行账号:24303001040010953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转账或电汇的土地出让履约金应在2026年11月10日17时00分前转入以上土地出让履约金专用账户并经禄丰市自然资源局确认通过后方能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受理和确认竞买资格。
土地出让履约金交纳方式:线下交纳(只接受转账或电汇,交纳土地出让履约金与竞买申请人名称一致),竞买人凭转账或电汇票据(并在进账单上注明竞买地块宗地编号)****楼财务室换取土地出让履约金正式收据。
六、挂牌报价
竞买人需在挂牌期间(2026年11月1日至2026年11月12日9时00分止)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平台(云南省楚雄州)选择“楚雄州”进行报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有起始价的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出让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期限届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竞价的,挂牌转入限时竞价。如无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则以挂牌最高报价成交。
转入限时竞价的,竞买人在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平台(云南省楚雄州)选择“楚雄州”,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电子报价,报价时限为5分钟,超过报价时限无人报价的,以最高报价成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采用电子化交易方式进行(竞买人确认竞买资格需提供纸质材料),***网上交易系统成交结果为准。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土地出让后产生的所有税费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三)竞得人交纳的土地出让履约金,抵作等额地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土地出让履约金在土地挂牌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四)本次出让的宗地是否为林地,由竞得人向林业部门申请核准,如占用林地的,林地占用相关手续由竞得人向林业部门申请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林地占用未获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长为每次5分钟,超过竞价时限无人报价,以网上最高报价成交。
(六)申请竞买人自行踏勘出让地块,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或补充公告。
(七)***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损毁、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网上交易系统或进行申请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该宗地为已报批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已达到通水、通电、通路等前期开发条件,具备动工开发所需条件。
(九)竞得人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需与禄丰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挂牌出让人可以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没收土地出让履约金。
(十)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广场旁恐龙化石科普展示教育基地)、****中心(禄丰市世纪大街与迤西路交叉口东北侧)
联系电话:禄丰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 0878-***2749
****中心交易受理股 0878-***9253
特别提示:1. 由于CA***网上申请办理,提交、审核均需要一定时间,竞买申请人须提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平台(云南省楚雄州)选择“楚雄州”,***网上报名,在此期间未办理好CA***网上报名的,一律不得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同时,如因竞买申请人没有提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进行报名的,一切后果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2. 竞买申请人须于2026年11月12日9时00分前自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平台(云南省楚雄州)选择“楚雄州”,等待竞价,因自身原因未提前登录调试的,在竞价过程中发生任何问题,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组织方概不负责。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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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727/dBtuM6EBLRKCxEZfTds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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