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校就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生物医药智慧制造实训室设备采购与安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生物医药智慧制造实训室设备采购与安装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1,327,000.00 元(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柒仟元整)
四、采购需求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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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是否允许进口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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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智能实训箱+机械臂 |
9 |
台 |
否 |
核心教学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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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智能视觉人形机器人 |
9 |
台 |
否 |
核心教学设备 |
|
3 |
AI实训工作站 |
41 |
台 |
否 |
核心教学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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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智能人形机器人+导览+大模型 |
1 |
套 |
否 |
核心教学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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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六边形电脑台(桌+椅) |
8 |
套 |
否 |
配套硬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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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多媒体讲台 |
2 |
台 |
否 |
配套硬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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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增值服务一:(师资产教融合) |
1 |
项 |
/ |
可选加分服务:企业讲师进校授课一学期、联合开发 5 门 AI 专业课程、竞赛专项集训、配合完成 3 项产教横向课题,适配 1/2/4 号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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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增值服务二(学术技术支撑) |
1 |
项 |
/ |
可选加分服务:提供 AI 论文研发、实验数据、技术指导;论文版面、刊发费用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
简要技术需求: 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合同分包;增值服务仅为评审加分项,不强制履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2026年8月25日前正式使用。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谈判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谈判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上述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若报名之日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出,则最少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谈判截止日前5个月内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参与本项目前不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与本项目谈判前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无盗版各种版权行为、无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谈判资格期间的情况(由供应商在《谈判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二)供应商信誉要求:
1.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网”网站(http://****.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可提供“***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无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信息);
2.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查询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一栏中无不良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谈判;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及分包、转包、挂靠,不接受供应商成交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六、获取谈判文件
(一)时间:2026年7月16日9:00 - 2026年7月20日17:30(北京时间)
(二)方式:***网下载。
(三)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PDF格式)
1.报名函(格式见谈判文件“报名函格式”);
2.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提供证书扫描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为原件,必须有法人代表的签名(或私章)并加盖公章;
4.特别说明: 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交报名资料的核对,仅代表其报名的确认,不代表其谈判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谈判资格最终以谈判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5.供应商递交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由此引起采购人的一切损失及相关影响的责任,并将上报相关部门根据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26年7月21日14:00 - 15:00(北京时间)
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7月21日15:00(北京时间)
3. 谈判时间: 2026年7月21日15:00(北京时间)
4.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广东****楼****楼(暂定)
5. 谈判地点: 广东****楼****楼(暂定)
6. 本项目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响应文件。其他形式(包括电报、传真、邮件、邮寄等)的响应均为无效响应。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项目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755-****9522
2.. 谈判组织:
单位: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55-****9522
联系人:王老师
邮箱:10****@****.com
地址:广东****楼****楼
十、重要提示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有权对所有谈判供应商就本项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成交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我校采购活动的风险。
附件:
1、报名函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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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7237/BQe3f6ABLRKCxEZfOEy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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