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红沙工业园区重卡超充站项目(狮悦能源部分)工程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红沙工业园区重卡超充站项目(狮悦能源部分)工程总承包 |
|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8-12440600568266776A-20260904-000001-2 |
| 公告性质 | 其他 |
公告内容
红沙工业园区重卡超充站项目(狮悦能源部分)工程总承包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8-440605-2026-0006-001-2026-01
项目名称:红沙工业园区重卡超充站项目(狮悦能源部分)工程总承包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9月9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9月29日9时00分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P6页二、第二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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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内容: |
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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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其他 |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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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构成:国有资金:0.00%,私有资金: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境外私人投资:0%,政府投资:0%,其他国有:0%,企业自筹100%。 |
资金来源构成: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境外私人投资:0%,政府投资:0%,其他国有:0% |
2、现就《招标文件》P6页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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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内容: |
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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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比例:国有资金:0.00%,私有资金: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境外私人投资:0%,政府投资:0%,其他国有:0%,企业自筹100%。 |
出资比例: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境外私人投资:0%,政府投资:0%,其他国有:0% |
3、现就《招标文件》P33页第四章 评标办法设置(综合评估法)中施工评分细则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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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内容: |
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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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
总分:50.00分,其中: 技术标:10.00分,权重50.0%; 资信标:27.00分,权重50.0%; 经济标:63.00分,权重50.0%; |
分值构成 |
总分:50.00分,其中: 技术标:10.00分,权重50.0%; 资信标:18.00分,权重50.0%; 经济标:72.00分,权重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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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3.0分) |
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接的送变电工程项目施工: 获得过市级(或以上)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获奖情况应当依据国家、省、市级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确认。同一工程的获奖,评审应当以就高计分为原则。 |
获奖情况(3.0分) |
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接的送变电工程项目施工: 获得过市级(或以上)质量类奖项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3分。 注:获奖情况应当依据国家、省、市级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确认。同一工程的获奖,评审应当以就高计分为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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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14.0分) |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5分) (1)类似项目业绩(2分):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完成过1项工程造价为750万元或以上的送变电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2分。 (2)获奖情况(2分):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承接的送变电工程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的质量类奖项的,每个2分,共计得2分。 (3)技术职称(1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 2.其他管理人员(9分) (1) 技术负责人(3分) 技术职称: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 安全负责人(3分) 技术职称: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3)造价人员(3分): 执业资格: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得1.5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1)技术职称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 (2)《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后颁发的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前颁发的职称证书符合职称评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即可。技术职称的专业和等级应当根据其技术职称证书确认,技术职称证书没有明确专业的,以学历证书确认;高级、正高级技术职称同分。不得设置非工程建设类技术职称。 (3)类似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需提供三类业绩证明材料,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中的一项;二是合同协议书、分包协议书中的一项;三是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中的一项。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获奖情况应当依据国家、省、市级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确认。同一工程的获奖,评审应以当就高计分为原则。 (5)上述造价人员属于工作重心不在施工现场的特定岗位,不纳入标后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其他岗位人员一律纳入标后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范畴。 (6)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 个月)为拟派上述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
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5.0分) |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5分) (1)类似项目业绩(2分):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完成过1项工程造价为750万元或以上的送变电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2分。 (2)获奖情况(2分):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承接的送变电工程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的质量类奖项的,每个2分,共计得2分。 (3)技术职称(1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 注:(1)技术职称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 (2)《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后颁发的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前颁发的职称证书符合职称评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即可。技术职称的专业和等级应当根据其技术职称证书确认,技术职称证书没有明确专业的,以学历证书确认;高级、正高级技术职称同分。不得设置非工程建设类技术职称。 (3)类似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三类业绩证明材料,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中的一项;二是合同协议书、分包协议书中的一项;三是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中的一项。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获奖情况应当依据国家、省、市级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确认。同一工程的获奖,评审应以当就高计分为原则。 (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上述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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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63.0分) |
评审规则 1.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电脑随机等方式从合理平均值、综合平均值中随机抽取一种评标基准价计算办法,将进入经济标评审环节的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作为依据计算出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有效小数),最后依据评标基准价确定投标人的经济标得分。 2.下浮率K:以一档等差增序排号,开标时通过电脑随机抽取3个不同数值,3个数值的平均值即为下浮率k,k四舍五入精确到0.01%。 3.F1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电脑随机等方式,从【0.4、0.45、0.5、0.55、0.6、0.65、0.7、0.75、0.8】9个数字中抽取产生。 4.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报价偏离评标基准价时应当扣除相应单位分值F值:投标报价低于该基准价的,每低于1%扣一定的分值(F1),投标价格高于该基准价的,每高出1%扣一定的分值(F2),其余采用直线插入法计算。 5.根据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实施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如有)报价得分计算公式: 报价得分:M=N-100 ×|P-Q|/Q×F 其中 N(分):投标报价权重分值,为63.0分; P(元):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 Q(元):评标基准价; F:偏离扣分分值,F2=2F1(F2≥2F1)。 F1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电脑随机或者摇珠随机的方式,从0.4至0.8(以0.05递增)中随机抽取产生。 注:计算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有效小数,本项最低得分为0分。 |
投标报价(72.0分) |
评审规则 1.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电脑随机等方式从合理平均值、综合平均值中随机抽取一种评标基准价计算办法,将进入经济标评审环节的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作为依据计算出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有效小数),最后依据评标基准价确定投标人的经济标得分。 2.下浮率K:以一档等差增序排号,开标时通过电脑随机抽取3个不同数值,3个数值的平均值即为下浮率k,k四舍五入精确到0.01%。 3.F1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电脑随机等方式,从【0.4、0.45、0.5、0.55、0.6、0.65、0.7、0.75、0.8】9个数字中抽取产生。 4.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报价偏离评标基准价时应当扣除相应单位分值F值:投标报价低于该基准价的,每低于1%扣一定的分值(F1),投标价格高于该基准价的,每高出1%扣一定的分值(F2),其余采用直线插入法计算。 5.根据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实施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如有)报价得分计算公式: 报价得分:M=N-100 ×|P-Q|/Q×F 其中 N(分):投标报价权重分值,为72.0分; P(元):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 Q(元):评标基准价; F:偏离扣分分值,F2=2F1(F2≥2F1)。 F1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电脑随机或者摇珠随机的方式,从0.4至0.8(以0.05递增)中随机抽取产生。 注:计算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有效小数,本项最低得分为0分。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4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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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狮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广东隆之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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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路****号****中心北商3座二十一层06室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恒德一路 5 ****中心、2002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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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郑工 |
联系人:陈锦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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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757-****1978 |
联系方式:0757-****6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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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年9月9日 |
日期:2026年9月9日 |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布审核).pdf |
| 附件名称 2 | 答疑澄清文件公告.pdf |
| 附件名称 3 | 答疑文件正文.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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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687/gpRkhaABMqitpwL5kcK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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