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6〕400951号
二、合同名称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便携式计算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市本级〔2026〕416347号
四、项目名称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专案便携式计算机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机关
地 址 :****路****号
联 系 方 式 :27251535
供应商(乙方):天津市瑞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道****号****城
联 系 方 式 :139****245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便携式计算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规格型号:华为/HUAWEIL540x-A116便携式计算机
主要标的数量:12
主要标的单价:0.6968(万元)
合同金额: 8.361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根据双方约定送货时间,由供应商上门送货。2.供应商保证产品无质量瑕疵、权利瑕疵。3.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根据合同约定进行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专案便携式计算机采购合同.pdf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机关
2026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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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66/m0ZsrqABni4p5U9X0Tp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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