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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国电信将乐分公司手机终端维修项目询价文件

2026-06-05招标公告-公告询价福建 - 三明市 - 将乐县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6年中国电信将乐分公司手机终端维修项目
省份/直辖市 福建 所属地区 三明市 - 将乐县
采购单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189****0818 0598-***3126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项目编号:

【2026年中国电信将乐分公司手机终端维修服务项目】

询比文件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

2026年6月5日

目 录

第一章 询比公告(用于公开询比资格后审)

第一章 询比邀请书(代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第一章 询比邀请书(用于邀请询比)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2. 询比文件

3. 响应文件

4. 询比响应

5. 响应文件开启

6. 评审

7. 成交

8. 合同签订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10. 纪律和监督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1. 评审标准

2. 评审程序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第一章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6年中国电信将乐分公司手机终端维修服务项目】,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主要完成将乐分公司手机终端维修服务]: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采购的产品服务内容、技术规格或标准、规模数量、交货期或服务期限、标包情况等]: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位

1

2026年中国电信将乐分公司手机终端维修服务项目

包括但不局限于更换破碎、显示异常或触摸失灵的屏幕,修复屏幕的显示线路问题;处理电池不充电、续航能力差等问题,更换老化或损坏的电池;检查并修复主板上的电路故障、芯片损坏等问题,如解决不开机、死机、信号差等故障;解决后盖、开机按键+音量排线失灵及损坏等问题。

1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网https://****.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关于备选处理措施的提示: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相关规定,如采用替代禁止采购的备选处理措施,须明确备选处理措施“针对每例行为,综合评估法下扣减总分3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下核增评审价格3%”]

1.3本次采购内容为手机终端(含警务通换屏)维修服务【手机终端零件的市场价格下浮最低限额为【5%】,供应商报价低于最低限额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采购人对供应商有其他不得存在情形的,可增加规定。如:在与中国电信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3 【产品资格要求:】[/]

2.4 【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6年6 月 6 日至 2026 年 6 月10日,每日上午 9 时 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时间不得少于3*24小时]

4.2 获取地点:****街****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

4.3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至18****@****.cn获取询价文件,并提供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6月12日15****街****号****楼办公室。

5.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与递交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同

6. 供应商注册

6.1***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网https://****.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884

服务邮箱:zb****@****.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https://****.com.cn)、***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

地 址:****街****号

邮 编: 353308

联 系 人:饶丽云

电 话:189****0276

电子邮件:18****@****.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账 号: 9558851404000101990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

2026 年 6 月 5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确有需要采用传统纸质询比的,本节写法请结合《询比文件-传统纸质询比参考》编制]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项目概况

(1)采购人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

(2)采购人联系方式:189****0276

(3)询比方式:R公开询比,□邀请询比

(4)询比组织形式:☑自行组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5)资格审查:□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2.1.1

询比文件的组成

本条修改为:第一章询比公告/询价邀请书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

2.1.3

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

询比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

2.2

供应商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

2.3

询比文件的异议

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网https://****.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比活动。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3.1

响应文件组成和编制要求

应答文件的组成:

一、应答函

二、廉洁承诺书

三、报价表

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

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

1、响应人应按照询价文件的内容编写文件,并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凡属于非实质性响应文件产生重大偏差,或响应人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均会造成其被否决。凡属于细微偏差的将会由评审委员会做出不利于响应人的评审。

询价文件中带“★”条款或明确写明为“不可偏离条款”、“关键条款”的均为不可偏离条款,响应人对不可偏离条款应答“不满足”或“部分满足”的,将导致其参选被否决。

2、 响应人必须针对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进行应答。

响应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均须清晰可读,明确要求的内容不得遮盖、隐藏,否则视为未提供。

封装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或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应答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正本一份。

3.2.1

响应有效期和报价具体要求

(1)响应有效期为【180】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询比文件要求的将被否决。

(2)报价具体要求

【根据合同模板、技术规范书要求及报价表报价。】

4.1.1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

(1)提交方式:【纸质现场或邮寄递交】

(2)提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 6 】月【 12 】日【 15 】点【 00 】分

4.1.2

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

【获取询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经分析不存在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不合理要求或条件的,2家可以继续评审、1家可以转为直接采购。

询比转直接采购的,由原询比文件作为直接采购文件,原响应文件作为应答文件,原评审委员会作为谈判小组。】

5.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时间:【与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相同】

响应地点:【****街****号****楼办公室】

6.3

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本条增加如下规定:按市场价格下浮百分数排名,最高者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9】

【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

【/】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电信集团询比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询比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范围、标包划分情况见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者“询比邀请书”。

1.1.2本项目采购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询比方式、询比组织形式、资格审查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询比响应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询比响应有关的费用。

1.3保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当对询比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 询比文件

2.1询比文件的组成

2.1.1询比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询比公告/询比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采购人另有规定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2询比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者“询比邀请书”与询比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者“询比邀请书”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采购人在询比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的提示。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询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供应商对询比文件有疑问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采购人对询比文件进行澄清。所有关于询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询比文件的补充部分。当询比文件、询比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3询比文件的异议

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比活动。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3. 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

响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响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

3.2.1响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采购人设有最高响应限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响应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最高响应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者“询比邀请书”。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4. 询比响应

4.1响应文件的提交

4.1.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提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原则上不予退还,除非询比文件另有规定。

4.1.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密的;

(2) 未按规定获取询比文件的;

(3)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响应文件的;

(4) 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4.1.4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5采购人采用电子询比方式的,响应文件提交异常的处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供应商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修改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应按照询比文件的规定编制、加密、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者修改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开启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的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代表出席。响应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会议。

5.2响应文件开启程序

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响应文件都应进行当众解密、开启。相关内容填写在“开启记录表”中,开启记录应由参加响应文件开启的响应供应商确认,存档备查。响应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同意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及内容。

5.3异议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开启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4电子询比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采购人采用电子询比方式的,响应文件开启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评审

6.1评审委员会

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响应文件开启后,部分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或者被否决响应后,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具备竞争性,可以继续评审,评审委员会认定不具备竞争性的,应否决全部响应。

6.3评审程序

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审委员会应从商务、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中国电信集团询比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

7. 成交

7.1 成交候选人公示

7.1.1采用公开询比方式的,在“询比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1.2 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应在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存在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网络安全审查等不符合成交条件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按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排名顺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询比。

7.3询比结果公示

采用公开询比方式的,采购人将在“询比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成交供应商。

7.4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

8. 合同签订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询比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询比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纪律和监督

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10.3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下表列举部分常用的评审因素,具体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调整]

条款号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上名称一致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

资格评审

资格条件

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询价人和询价代理机构。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不得存在的情形

对标公告2.2.1条款;

……

响应性评审

实质性响应(可细分罗列)

报价唯一且有效且未高于最高限价;

报价有效期

180天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评审内容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价格

价格评审依据

1. 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价格评审以其报价的“价款”作为评审依据;

2. 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价格评审以其报价的“价税合计”作为评审依据。

……

【供应商不良行为】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执行】

【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处理结果执行规则[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应对供应商的本次响应执行限制采购的处理措施的,评审委员会应按照处理结果及规则上浮评审价格。

[项目存在特殊情况,须对“限制采购”的规则进行调整的,应事先在采购方案签报中详细说明调整情况,按照内控管理规定审批通过后方可调整。]】

出现多家供应商评审价格最低且相同时的处理原则

【出现多家供应商评审价格相同的,报价低者优先;报价相同的交货期短的/保修期长的……优先[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设定,但不得设置排斥限制等不合理的条件]】

1.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 评审程序

2.1初步评审

2.1.1评审委员会根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2.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1)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询比邀请书”中“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响应文件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的;

(3)没有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响应担保有瑕疵的;

(4)响应供应商提交两份以上不同内容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但按询比文件规定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除外;

(5)允许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响应协议;

(6)响应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7)响应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响应供应商经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8)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询比文件要求或响应文件载明的询比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比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9)响应供应商报价低于成本价或严重影响履约,且供应商不能按评审委员会要求对其报价进行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10)响应供应商报价高于询比文件设定的最高响应限价的;

(11)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2)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询比文件的要求;

(13)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响应文件未能对询比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15)响应供应商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6)响应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17)询比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否决响应的其他情形。

2.1.3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响应供应商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响应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该响应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2.1.4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响应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2详细评审

评审委员会按照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审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出现多家供应商评审价格最低且相同时,具体处理原则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对响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委员会不接受响应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2026年中国电信将乐分公司手机终端维修]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买方:中国电信[ 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分 ]公司

卖方:[ ]

[2026年中国电信将乐分公司手机终端维修 ]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合同签订地:[将乐 ]

买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

地址:[****街****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卖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作为合同另一方。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用于[手机终端维修 ]的设备(在本合同中亦被称为“货物”)和服务。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及合计金额等,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 价格

2.1本合同总价(含税价)为大写人民币[ 叁万元],¥[];其中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增值税款为大写人民币[],¥[]。该价格包括:

(1)卖方应当提供的本合同范围完整的合同设备的费用。

(2)卖方应当提供工程服务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上架加电、督导、调测、优化、开通等工程终验前的服务),保修期内维修、升级和技术服务费用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其他各项服务费用。

(3)卖方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的要求完成设备集成的接口配合工作全部费用。

(4)卖方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为连接本合同设备及系统与其他厂商供应的设备及系统提供技术支持的全部费用。

(5)使合同设备和技术文件适于空运等多种方式运输及多次装卸操作的包装费用。

(6)卖方负责运送合同设备到买方指定地点前的所有费用。

(7)由于买方根据需要进行抽样检测需卖方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进行补货及检测样品领回所发生的物流费等相关费用。

(8)卖方将合同设备销售给买方而应当缴纳的所有税费。

(9)由卖方根据本合同向买方提供技术培训的费用。

(10)买方就卖方履行本合同所应当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

2.2除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卖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因国家税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变化的,本合同价款(不含税价)不变,增值税款及合同总价(含税价)相应变更。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3.1卖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 / ]日内以[ / ](银行保函、转账、电汇、支票)方式向买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 ]元。

3.2本合同有效期内,买方有权从卖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卖方依据本合同应当向买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卖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减后,卖方应当在[ / ]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保修期满后[/ ]日且双方不存在任何未了结事项的,买方向卖方退还履约保证金余额(如有)。

第四条 支付

4.1买方凭卖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本合同费用,并按以下第(2 )种方式向卖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本合同签署且卖方交付货物,买方验收合格后[ / ]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2)分期支付

买方分期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4.2卖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应当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三十日内送达买方,送达日期以买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当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买方无法抵扣的,卖方还应当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4.3如卖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买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卖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4.2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应当按照第4.2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发票金额 [/ ]%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4.4合同总价的所有支付由买方以[银行转账](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卖方。买卖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买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银行地址:[/ ]

户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 ]

账号:[9558851404000101990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87573545568 ]

地址:[****街****号]

电话:[0598-***8450 ]

卖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

本合同项下的合同总价由买方中的分公司、子公司承担金额具体见附件[ / ],卖方依据附件[/ ]的发票抬头以及发票金额,直接向买方中的分公司、子公司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

4.5若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扣除后仍不足以赔偿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当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十五日内将不足部分以[银行转账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买方和/或采购方。

4.6若双方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均为金钱给付的,买方和/或采购方有权以其到期债务抵销卖方的到期债务,抵销自买方和/或采购方通知到达卖方时生效。

第五 条 发货和运输

5.1货物由卖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包装并于合同生效后[/ ]日内交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并在发货前[ / ]小时联系买方人员确认,方可发货。发货清单列于附件[ / ]。

5.2卖方承担运输费用以及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自运到买方指定地点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转移到买方。

第六条 包装

所有货物应当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适于多种方式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操作。如果因为卖方未采取适当的包装和/或充分的保护措施而造成货物的损坏或丢失,卖方负责修理、更换、补充受损或丢失的货物并送达买方指定地点。如因此造成迟延交货的,按第九条违约责任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验收

7.1卖方交付的货物应当满足中国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及本合同的要求。卖方承诺向买方和/或采购方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完整、技术成熟稳定、性能质量良好的产品,货物及相关许可证明文件、技术文件、服务等均不存在瑕疵。卖方保证合同设备(包括设备硬件和设备软件)无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

7.2买方或者其代表应当有权检验和/或测试/检测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

7.2.1对卖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在买方指定地点进行,检验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卖方应当派代表到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应当至少在开箱检验前[ / ]个工作日将检验日期通知卖方,卖方应当尽快确认。卖方收到通知后未派代表到场不影响买方开箱检验及检验结果。

7.2.2卖方同意买方根据需要委托质量检测机构对合同设备的性能等指标进行抽样检测,如抽样检测合格,则检测费由买方承担;如抽样检测不合格,则检测费由卖方承担。

7.3双方根据第7.2条进行检验和/或测试/检测的,卖方应当向买方及买方检测人员等提供其所需要的检验设施、设备及相应协助,包括由于抽样检测需要卖方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进行补货和检测样品的领回,卖方因此而产生之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因此向卖方支付额外费用。

7.4若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漏发货、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卖方应当于收到通知后[ / ]个工作日内自付费用进行更换、补充发货至买方指定地点。

如果在抽样检测中发现货物不合格,则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应当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自负费用将合格产品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并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 ]%的违约金,同时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7.5如卖方对买方提出的更换或补充发货等索赔要求有异议,卖方应当在收到买方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卖方未在该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卖方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

7.6卖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经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证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货物及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卖方还应当依法配合买方进行国家安全审查。***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双方应当按照规定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见附件二)。卖方应当确保相关合同设备(含软硬件)***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的前提条件下,方可申请项目验收。在申请验收前,卖方***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网络安全服务单位(***网络安全服务相关资质)出具的安全验收报告等。

第八条 保修

8.1卖方所提供的货物保修期为[ 24 ]个月(“保修期”),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8.2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卖方负责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换,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保险费)由卖方承担。

8.3 保修期满后,卖方保证按照优惠价格进行修理和技术服务。如果出现问题或故障是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卖方应当予以免费更换和维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卖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向买方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卖方应当按相当于合同总价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逾期7天以上,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2如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质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买方使用卖方货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卖方应当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9.3 如货物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全部货物,同时卖方应当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3 ]%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当赔偿买方损失。

9.4 卖方保证出售给买方货物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卖方应当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卖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买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买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卖方应当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当全额赔偿:

(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买方(含买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4)***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5)中标通知书/中选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或对应的合同签署后,发现卖方存在中标无效/中选无效/成交无效的情形或者存在应当被否决投标/否决参选/否决应答的情形;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买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9.6 如买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则卖方除应当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损失等)外,卖方并应当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买方付款之日起至卖方退还款项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付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相关的合同设备由卖方自费拆装回收。如卖方未在买方发出通知后三十日内回收,则买方可自行处理该合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拆装、另地存放,卖方应当承担拆卸费用、租金以及买方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9.7若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服务,导致工期延误/产品质量/项目质量等问题的,卖方除应当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买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买方因急需更换有关部件或紧急维修等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以及因索赔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费用)。

第十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0.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买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3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诉讼的其他部分。

第十一条 保密

11.1本合同所述的保密信息指一方(“接收方”)从另一方(“披露方”)获悉的、对披露方而言具有专属性质的信息、资料和商业秘密。但是,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信息:

(1)在依本合同披露之时,已以合法方式属接收方所有或由接收方知悉的。

(2)在依本合同披露之时,该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的。

(3)接收方从没有违反对披露方负有保密或不披露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

(4)接收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披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披露或提供的信息中获益的。

11.2 接收方对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接收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接收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信息,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

11.3接收方仅可为本合同之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股东、董事、顾问和/或咨询人员披露保密信息,但同时应当指示其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11.4 接收方有权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或监管机构要求披露保密信息。

11.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信息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五年内持续有效。

11.6尽管有上述规定,买方作为接收方向其关联方提供或披露卖方的资料和信息的,不受本条规定的保密和不披露义务的约束。

11.7对于接收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接收方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本合同纸质文本一式[ 贰 ]份,买卖双方各执[壹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使用电子印章的,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若买方加盖电子印章的,以加盖买方电子印章的本合同电子文档所载内容为准。

12.2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当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网站在线提交的方式进行。其中:

12.2.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5)[ / ]。

12.2.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4)***网站在线提交的方式,信息表单正式创建提交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网站关闭或故障,双方应当立即使用书面信函形式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通知。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电子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2.2.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买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

地址:[****街****号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

电子邮箱:[ / ]

卖方:[]

地址:[]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

邮编:[ / ]

电子邮箱:[ /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2.3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任何一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的,不受此限。

12.4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当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2.5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全部或部分权利,也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保理、质押等形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12.6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

12.7卖方在相关投标/参选/应答文件中所作出的关于接受不时修订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网址:https://****.com.cn)的承诺,和/或卖方所代表的制造商(如有)、软件著作权人(如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有)所作出的关于接受《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承诺适用于本合同,买方有权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对卖方和/或其代表的制造商(如有)、软件著作权人(如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有)进行不良行为管理和处理。

12.8双方同意,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一起阅读和解释:

(1)本合同正文;

(2)合同附件;

(3)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

(4)投标文件/参选文件/应答文件;

(5)其他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性文件。

上述各文件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在上述文件之间出现含糊或冲突之处,就同一事项的解释,应当以本条上述排列次序在先的文件所表述的意思为准;当同一顺序的多份文件之间发生内容冲突时,应当以文件形成时间较后的为准。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以其最新版本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维修清单

附件二:廉洁协议书

附件三:合作伙伴诚信经营行为守则

附件四:***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无]

买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卖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维修清单

附件二:廉洁协议书

廉洁协议书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

乙方:

为规范甲乙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商业活动中的行为,保证招标投标及商业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商业贿赂及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廉洁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承诺

1.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1.2严格遵守中国电信集团招标投标及廉洁从业有关规定。

1.3不收受或变相收受乙方任何形式的馈赠;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钱物;不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乙方宴请;不要求乙方为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1.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收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的无偿服务。

1.5招标投标期间不单独约见乙方工作人员。

1.6不向乙方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秘密及任何细节问题。

第二条 乙方承诺

2.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2.2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签订《廉洁协议书》。

2.3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提供公司股权;

2.4不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以及为其亲属报销任何私人消费的费用。

2.5不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安排旅游或娱乐活动。

2.6不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供应关系的各相关事项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2.7不得有导致甲方工作人员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有关廉洁从业等规定的行为。

第三条 监督及责任

3.1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可向甲方纪检部门举报;纪检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核查情况做出相应处理。甲方纪检部门举报电话:0591-****3891

3.2甲方纪检部门有权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廉洁协议的行为。

3.3如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约定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附件1《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关于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的处罚实施办法》给予处理。

3.4本廉洁协议书由甲方加盖承办部门印章、乙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廉洁协议书附件1:

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关于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的处罚实施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供应商切实履行招标法及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加强对供应商遵守中国电信福建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公司”)廉洁协议规定的管理,防范违法违规的现象发生,确保双方合作业务可持续发展,保证福建公司通信工程建设、***网络安全及公司合法权益,在相关管理办法与规定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供应商指已经或有可能通过福建公司的采购行为(以合同方式有偿获得物资和服务的行为),为福建公司提供物资和服务等资源的企业或机构。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含主设备、终端、备品备件等)、材料、用品(含营销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软件(含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服务包括工程服务(含设计、施工、监理、代理、集成等)、维护服务、营销服务(含广告、宣传等)、咨询服务等。

第三条 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规定是指供应商在参与福建公司采购行为过程中,违背福建公司廉洁协议规定,发生的违规行为。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福建公司及福建辖区内的电信分公司、子公司的采购实施部门在采购、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中对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行为的处理。

廉洁协议内容及规定

第五条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第六条 供应商参与福建公司的采购活动,应按照福建公司的要求签订《廉洁协议书》。

第七条 供应商不得向福建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亲属”主要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提供公司股权。

第八条 供应商不得宴请福建公司工作人员以及为其亲属报销任何私人消费的费用。

第九条 供应商不得为福建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安排旅游或娱乐活动。

第十条 供应商不得擅自与福建公司工作人员就供应关系的各相关事项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第十一条 除以上规定外,供应商不得有导致福建公司工作人员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以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有关廉洁从业等规定的行为。

处罚实施措施

第十二条 供应商发生违反廉洁协议规定第七、八、九条,(1)所有发生事项的累计金额在2000元及2000元以下的,给予书面警告或停止该供应商一年时间在福建公司范围内的参与及实施资格;(2)所有发生事项累计金额超过2000元,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根据情节轻重停止该供应商一到两年时间在福建公司范围内或涉案地市的参与及实施资格;(3)所发生的事项累积超过5000元的,根据情节轻重停止该供应商两到三年时间在福建公司范围内或涉案地市的参与及实施资格。供应商出现第十四条情况的按照第十四条处理。

第十三条 供应商发生违反第五、六、十、十一条,视情节轻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该供应商书面警告,致使工作人员被党纪、政纪处分的停止该供应商一年时间在涉事地市分公司(含专业分公司)的参与及实施资格。

第十四条 供应商违反国家法律,视情节轻重,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2人(含二人)以下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涉案地市三年参与及实施的资格;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3-5人(含5人)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涉案地市6年参与及实施的资格;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5人以上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全省范围内10年以上参与及实施资格。

第十五条 违规供应商所涉及的项目处于采购阶段的,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违规供应商所涉及的项目处于已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但合同尚未履行阶段的,终止签约。违规供应商所涉及的项目处于合同履行阶段,终止合同履行,并解除合同,未履行部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规定两次及以上,在原有处罚基础上,以违规累积次数为倍数处罚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范围内的参与及实施资格。

第十七条 违反廉政规定的供应商属于特大型供应商(与福建公司合作范围广及金额巨大存在长远战略性合作),无法取消供应商参与、实施资格的,可选择经济处罚方式处理;(1)违反第七、八、九条的,按照发生事项累计总金额的100倍收取违约金。(2)违反第五、六、十、十一条的,根据情节轻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收取5-10万元违约金,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被党纪、政纪处分的收取60-80万元违约金。(3)供应商违反国家法律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涉案金额的30倍收取违约金。

处罚实施流程

第十八条 中国电信福建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违规违纪往来被发现或被投诉、举报的,由属地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或省公司相关部门按按检控类线索报省公司纪委办公室,省公司纪委办公室进行纪律审查,并将处理结果****中心。涉及职务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属地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报省公司纪委办公室****中心****中心根据通报情节和本办法对违约供应商提出处罚方案,经采购决策机构决策后对违约供应商发出处罚违约通知书并对公司有关单位、部门发出处理执行通知书。

第十九条 省公司采购决策机构是研究对供应商处罚的决策组织,****中心是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督部门。

第二十条 违规供应商采用更名方法逃避处罚的,只要原供应商法人代表人或原股东人数三分之一存在的新公司被视为原违规的供应商。违规供应商法人代表人或股东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的其他公司在福建公司范围内有参与及实施业务的,视同为违规供应商。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福****中心负责解释,纪委办公室、采购实施部门、合同履行部门共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三:合作伙伴诚信经营行为守则

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合作伙伴诚信经营行为守则

为加强合作伙伴诚信经营管理,提高合作伙伴的诚信经营意识,促进合作伙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商业道德规范要求,诚信守法开展经营活动,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制定了《合作伙伴诚信经营行为守则》,以资合作伙伴严格遵守,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一、适用范围

《合作伙伴诚信经营行为守则》适用于与福建省内设立的中国电信分支机构签订合同的合同相对方(电信服务合同相对方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相对方派出的项目实施人员,合同相对方应做好项目实施人员的诚信经营教育。

二、遵循的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

合作伙伴与电信公司合作的经营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定、行业准则以及电信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实施虚假广告宣传、不正当竞争、严重扰乱招标秩序、侵犯用户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破坏市场秩序,不得扰乱电信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二)诚实信用原则

合作伙伴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不得实施损害电信公司利益和企业形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等方式诽谤、诋毁电信公司,损害电信公司的企业形象、商业信誉;采用欺骗、隐瞒等不诚信的方式套取电信公司结算款,损害电信公司利益;未经电信公司授权,擅自使用电信公司的企业名称、商标或标识对外宣传,或者实施以电信公司名义对外发布不当言论等损害电信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全面履行与电信公司签订的合同原则

合作伙伴应全面履行在福建区域内与电信公司任一分公司签订的所有合同,严格按照合同关于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等双方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义务。若有任一合同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构成违约情形的,电信公司有权暂停其他合同的履行直至违约合同争议事宜解决完毕。

(四)廉洁自律原则

合作伙伴应自觉遵守廉洁从业相关规定,不得实施任何商业贿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电信公司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特定关系人以及其他导致电信公司工作人员遭受违规违纪处分或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三、违反本守则的后果

合作伙伴违反本守则,中国电信福建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如下措施:

(一)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合作伙伴的违约责任。

(二)对福建省内设立的中国电信分支机构与该合作伙伴的全部合作项目结算款,采取暂停支付、终止支付、按照合同金额10%-50%的比例进行扣罚等措施。

(三)解除或终止福建省内设立的中国电信分支机构与该

合作伙伴的部分或全部合作业务。

(四)将该合作伙伴列入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建立的合作伙伴违规失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列入集团公司建立的违规失信黑名单;情节特别严重的,列入三大运营商建立的违规失信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合作伙伴将在一至两年内被禁止参加相应等级区域的电信合作事项。

四、附则

本守则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我方已知悉本守则内容,并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本守则相关规定。

合作方名称(盖章) :

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四:***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宁分公司】: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全国***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相关规定”)。

二、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应当符合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以及与贵公司的合同(“合同”)约定,***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内容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本单位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资质条件。

三、本单位承诺按照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制度(“实名制”)的要求提供身份信息、使用业务,并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四、***网络(***网***网***网,下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本单位保证在处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向个人信息主体(“个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并取得个人的明确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的,本单位保证在处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书面同意。

六、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个人信息或委托贵公司处理个人信息的,本单位承诺已向个人履行了法定告知义务,并取得了个人同意。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或委托贵公司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本单位承诺该等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情况。

七、本单位受贵公司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或本单位与贵公司共同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本单位承诺按照与贵公司的合同约定处理,不得超出约定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如果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本单位承诺按照贵公司的要求返还个人信息等数据或者予以删除(包括原件和备份),且未经贵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履行合同过程中所收集的任何个人信息等数据。未经贵公司同意,本单位不得转委托他人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

八、对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接触或知悉的贵公司和/或贵公司客户的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本单位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向其他方提供、披露。本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合同约定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泄露、篡改、丢失。对于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接触和获得的个人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九、本单位承诺严格***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内容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工作,***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内容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实施个人信息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依法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内容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和管理机构,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当该等人员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贵公司。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贵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十、本单位承诺配合贵公司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政府部门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活动提供协助,如实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网络发送的信息以及向贵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合法。该等信息内容应当严格符合相关规定,***网络、***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得发布任何含有违反下列要求的内容之一(即“九不准”及“六不许”内容)的信息。

“九不准”,即不准发布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六不许”,即:

1、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2、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3、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

4、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5、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6、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十二、本单位承诺不利用提供给贵***网络(***网***网***网,下同)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秘密等活动,***网络安全的活动,不从事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网***网络资源;

2、***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制作、传播、***网络病毒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5、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

6、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等数据;

7、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和数据处理活动;

8、***网络安全的活动。

十三、本单位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等数据泄露、篡改、丢失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24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书面通知贵公司。***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内容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突发事件,贵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合同项下业务等紧急措施,***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内容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

十四、本单位承诺不进行法律、法规、政府监管规定等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网许可,***网络服务质量;

2、将合同履行中获得的账号、密码私自转让、转租或以非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

3、在设备、系统、计算机软件等产品或服务中非法植入后门程序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4、利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等数据及重要运营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

5、未经贵公司同意擅自公开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源代码;

6、未经贵公司同意探测、发布贵公司及其关联方(“中国电信”)的网络、终端、信息系统漏洞,***网络开展渗透测试;

7、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十五、本单位承诺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已关闭与合同约定无关的端口,不存在与合同约定无关的进程。

十六 本单位承诺未经贵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进行任何操作。本单位承诺严格按最小化原则管理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操作权限并事先征得贵公司同意。

十七、本单位承诺对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在交付前完成已知病毒查杀、安全缺陷、漏洞扫描和修复,交付后对发现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十八、本单位承诺无正当理由不会中断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亦不会中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

十九、就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该等产品或服务所包含或调用的开源软件和第三方软件清单,以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并配合贵公司开展软件安全检测和知识产权风险审核等工作。

二十、***网络安全审查,***网络安全检查项、计算环境安全检查项、开发流程检查项等方面。

二十一、***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需要的材料,***网络安全审查中作出的承诺。

二十二、本单位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依据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公开曝光),并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暂停、停止合同项下业务直至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贵公司相应损失。

二十三、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引发的投诉、举报,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当通信主管部门、“12321网络不****中心”、中国电信10000热线等各类渠道投诉、举报达到或超过[/]件/月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立即停止合同项下业务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贵公司相应损失。

二十四、***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联络人。

二十五、本单位承诺如有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对本单位投资的,投资者或本单位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26号)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令 第3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向国家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申报,并被允许实施投资。

二十六、本承诺书经本单位签署后生效。

承诺单位:(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 响应函

二、 廉洁承诺书

三、 报价表

四、 营业执照

一、 响应函

响 应 函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标包名称、项目编号)询比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响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 我方的响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 我方承诺在询比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 我方在评审过程中根据评审委员会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询比相关的所有信息。

5. 如确定我方成交:

(1) 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我方承诺不在签订合同时提出任何附加条件。

(3) 我方承诺按照询比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6. 我方承诺接受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内容详见询比文件第七章)。本项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不受响应有效期的约束,其效力独立存在,不可撤销。

7. 我方承诺如有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对本单位投资的,投资者或本单位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26号)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令 第3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向国家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申报,并被允许实施投资。

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询比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网进行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供应商名称: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二、 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标包名称)询比响应,为保证询比采购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 不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加询比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以他人名义响应;不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参加询比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2. 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或订立攻守同盟;

3. 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响应;

4. 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成交,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5.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供应商的数量与名称、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评审情况及成交推荐意见等;

6. 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询比活动;

7. 不在办公场所、响应文件开启和评审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询比的过程和结果;

8.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9. 不以低于成本报价响应;

10. 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

11. 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

12. 发现评审专家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响应、宣布成交无效、暂停甚至取消我方参加采购人后续询比项目的响应资格等。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 报价表

报价表

序号

产品或服务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不含税单价

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

含税总价

备注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四、营业执照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552/tFu0lZ4BMqitpwL5DtD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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