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价物资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材质/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其他属性 | 备注 |
| 1 | 乙酸甲酯 | 乙酸甲酯 | 乙酸甲酯含量≥99.5wt%;水的质量分数≤0.05wt%;酸度≤0.05wt%;甲醇的质量分数≤0.02wt%;丙酮的质量分数≤0.015wt%;色度(Hazen单位(铂-钴色号))<10。 | 吨 | 200 |
二、对竞价方要求
| 交货地址 | 安徽省淮北市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临白路华佗路交叉口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 |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13% | |
| 对竞价方要求 | 报价时是否需要上传报价单 | 不需要 |
| 经营模式 | 生产厂家,经销批发 |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名 | 否 | |
| 证件要求 | 营业执照,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
| 补充说明 | 质量扣罚标准如下:丙酮质量分数:低于0.015wt%不扣罚;0.015wt%<化验结果≤0.018wt%,扣罚30元/吨;0.018wt%<化验结果≤0.020wt%,扣罚50元/吨;化验结果超过0.020wt%则拒收。甲醇质量分数:低于0.02wt%不扣罚;0.02wt%<化验结果≤0.023wt%,扣罚30元/吨;0.023wt%<化验结果≤0.025wt%,扣罚50元/吨;0.025wt%<化验结果≤0.030wt%,扣罚100元/吨;化验结果超过0.030wt%则拒收。 | |
三、竞价规则
| 竞价类型 | 竞价格 |
| 竞价方式 | 竞低价 |
| 报价方式 | 按单价 |
| 起拍量 | 200吨 |
| 控制价格 | 4,550.00元 |
| 竞价大厅开启方式 | 手动开启 |
| 竞价时长 | 30分钟 |
| 超时竞价延长 | 竞价倒计时120秒内,有人报价则自动延时60秒 |
| 报价次数 | 无限制 |
| 报价范围 | 必须大于0 |
| 报价幅度(元) | 报价最小幅度:10.00(当前报价的基础上) |
| 是否公开参与竞价的竞价方数 | 公开 |
| 是否公开竞价方名称 | 隐藏 |
| 是否公开报价金额 | 公开 |
| 是否公开竞价排名 | 公开 |
| 是否启用竞价加时赛 | 关闭 |
四、评比规则
| 评比方式 | 最低价法 |
| 评比系数 | 统一系数为"1" |
五、响应条件
|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
| 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 2 | 完工/交货时间 | 合同有效期内按照买受人要求分批发货。 |
| 3 | 付款方式 | 合同生效、货到验收合格,出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入账后次月付款,付款以现汇结算。 |
六、时间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5日 16:00:00 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09月05日 16:01:00
七、保证金金额
| 保证金收取方式 | 线上收取 |
| 保证金金额(元) | 20,000.00 |
| 保证金汇款账号 | 30205149252032 (当前保证金账号只对该项目有效!!) |
| 汇款账户户名 | 安徽省优质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汇款账户开户行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 未成交人保证金自动退款 | 是 |
八、竞价须知
1、在未确定成交人阶段,供应商主动提出此次报价无效,将给予警告,并扣除保证金;取消3个月供货资格;若一年内出现两次报价无效,则取消该供应商1年供货资格;2、成交后,若供应商有弃标行为,扣除保证金并取消供应商6个月供货资格。3、严禁围标,围标行为一经发现,则永远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4、合同签订后7天内送货到厂。5、本次报价为含税到厂价。6、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我公司发生重大事故,一切损失由出卖人承担。7.成交后按照买受人要求时间分批次送货至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以买受人过磅数据为结算依据。现汇结算。8.以买受人合同版本为准。9.控制价格为现汇价,以控制价报价无效。
九、注意事项
(1)、登录“***平台”(https://www.****.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报价”。请未注册的竞价方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竞价的,责任自负。(2)、报名单位需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按公告要求上传相应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平台操作问题,***平台客服。(3)、参加本次竞价的竞价方需熟悉竞价规则及竞价方法 ,并在竞价开始时间前做好准备进入竞价大厅等待竞价开始,若由于竞价方遗失密码、操作失误或因竞价方计算机设备、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无法竞价或竞价失误,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本项目竞价公告视为最终成交双方合同的一部分。
(5)、若存在报价相同情况系统以报价时间优先排序。
(4)、本项目竞价公告视为最终成交双方合同的一部分。
(5)、若存在报价相同情况系统以报价时间优先排序。
十、联系方式
| 企业名称 | 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葛强 |
| 联系方式 | 0561-***6971/199****0973 |
十一、竞价文件
| 竞价文件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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