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该项目已关联政府采购计划,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在参加电子卖场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体流程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基本信息
- 采购单位:肇源县自然资源局
- 报价截止时间:2026-09-15 09:00:00
- 项目预算(元):271900.00
- 联系人:单位经办人
- 送货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大街****号
-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到货
-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仅面向中小企业:否
- 小微企业优惠率(%): 10.00
售后服务要求
- 免费维修质保期: 1年
-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24小时
-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5年
-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12小时
踏勘需求
- 踏勘地点:
- 踏勘时间: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音频功率放大器设备(功放设备) | LED全彩显示屏 |
丰视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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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指标及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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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7 | 否 | 是 | 是 | LED 全彩显示屏供应商资格与服务要求 一、产品技术参数 所报名产品需满足以下全部要求。品牌:丰视科技。 ★室内P1.2技术参数: 1、点间距:1.25(mm) 2、模组尺寸:320*160*14.5(mm) 3、像素结构:SMD1010表贴三合一 4、驱动方式:恒流驱动64扫 5、模组分辨率:256*128(点) 6、模组重量:0.43±0.01(kg) 7、刷新率:3840(Hz) 8、像素密度:640000(点/㎡) 9、白平衡亮度:≥450(nits) 10、色温:9000±500 11、对比度:5000:1 12、可视角度:≥(160°±10°) × (140°±10°)(H×V) 13、平均功耗:147(W/㎡) 14、峰值功耗:440(W/㎡) 15、换帧频率:50&60(Hz) 16、工作温度:-20℃~40℃ 17、工作湿度:10%RH~ 65%RH无凝霜 电源技术参数: 物理尺寸:192.5mm*82mm*30mm; 额定输入电压:200-240VAC; 输入频率:50Hz; 冷启动冲击电流:50A; 效率≥86%; 空载功耗:5W; 额定输出电压:5±0.15VDC; 额定输出电流:0~40A 接收卡技术参数: 单卡带载 512×512 像素 ; 支持逐点亮色度校正; 支持接收卡预存画面设置; 支持温度、电压、 网线通讯和视频源信号状态检测; 集成 10个HUB320接口; 支持程序回读; ***网口, 可以连接 PC 端 ; 支持画面90°旋转; 视频处理器技术参数: 8网口带载,6个2K图层或1个4K图层+2个2K图层;最宽支持10240,最高8192; 输入接口包括1路HDMI2.0+LOOP,2路HDMI1.3,1路USB3.0,支持选配1路3G-SDI(IN+LOOP),最大 支持4096*2160@60HZ信号输入 备注:采购 1 套 LED 显示屏,总面积 7.3㎡;表格数量显示 “7” ,非采购 7 套。供应商填报每平方单价,总价 = 7.3㎡× 每平方单价。 二、 ★资质报告要求: 1. 平台报名时,均需提供 LED 显示屏检测报告。报告须为实际供货品牌的质检报告;若报告中委托单位与生产单位不一致,需同步提供委托加工协议;检测报告需要有合格结论;检测报告内检验与判定依据必须为现行有效的国标及电子行业行标,两者缺一不可。 所投 LED 显示屏产品检测报告须符合以下检测标准:SJ/T 11141‑2017《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通用规范》、SJ/T 11281‑2017《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测试方法》、GB 4943.1‑2022《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 1 部分:安全要求》、GB/T 20145‑2006《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GB/T 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GB/T 2423.17‑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Ka:盐雾》、GB/T 9254.1‑2021《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 电磁兼容 第 1 部分:发射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机构需为深圳市乘方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报告检测依据须包含上述全部标准;未满足以上要求的报名无效。 2. 检测报告须确保在 CMA 认证或 CNAS 认可范围内,真实有效;报告需包含至少一项官方验证渠道(***网站、二维码、小程序、公众号或非手机联系电话等),支持扫码验真。 3. 检测报告内需展示商标。 4. 质检报告送检日期应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后。 5. 检测报告生产厂家必须与供应商本项目上架供货品牌、实际生产供货厂家完全一致,仅认可实际供货品牌对应质检报告;品牌、厂家信息不匹配的,直接判定报名无效,不予受理报价。 6.3C 证书要求:平台报名时,均需提供投标产品品牌的有效 3C 认证证书。 三、★制造商授权书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报名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厂家出具的正式制造商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授权书须加盖制造商鲜章,授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价投标、供货,明确制造商对投标货物承担质量及售后义务。 四、★制造商质保承诺函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报名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厂家出具的加盖鲜章的质保承诺函;承诺对本项目所投产品提供不少于 12 个月原厂质量保证。 五、★供货品牌及参数一致性要求 中标后实际供货产品品牌、技术参数、型号,必须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时,供应商在电子卖场用于响应比价的上架产品保持完全一致;投标阶段所提交的质检报告、3C 认证证书等证明资料,也应当与实际供货产品相匹配。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严禁更换产品品牌、生产厂家、产品型号。 如到货核验发现实际供货的品牌、参数、型号与投标上架产品不一致,或实际供货产品与提交的质检报告、3C 证书等资料不匹配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全部货物、解除合同,取消中标资格,同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由此产生全部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原件核验及虚假材料处置要求 1. 中标后供应商须携带比价项目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书、检测报告原件供采购人查验,无法提供原件核验或未线上上传材料均视为资质不达标。 2. 供应商所提交所有资质证书、检测报告、授权文件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存在伪造、变造、篡改、借用他人资料等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直接取消报名 / 成交资格,并将相关线索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纳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若核查发现供应商提交资质、报告、授权等为虚假材料,立即取消成交资格,同时将弄虚作假行为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七、★售后服务及配送要求: ***网点:***网点; 报修响应:接到报修后 1 小时内响应处理; 电话技术支持响应:提供 7×24 小时电话技术支持; 五年硬件上门质保; 软件终身免费维护。 配送要求:中标供应商需在 1‑3 日内完成送达,并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配送服务;供货包含免费送货上门、现场安装、调试、破损件补发。 八、★响应承诺书要求 平台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交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响应承诺书,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全部★号实质性要求,承诺所提交全部资料(检测报告、3C 证书、制造商授权书、质保承诺函等)均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伪造、变造情形;承诺中标后严格遵守供货品牌及参数一致性全部约定,若违反上述承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损失。 九、★为保障产品质量,防范低价劣质及不诚信履约风险,本项目设置最低限价总价为268000.00元,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无效;本项目最高限价为采购人预算。若多家供应商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价,由评审小组依据各供应商提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资料综合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 请投标供应商仔细阅读以上全部要求,采购人将对投标供应商资质进行逐一查验。未响应或不满足以上任一★号实质性要求的,均属无效投标,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并按不满足项目需求取消其中标资格。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gov.cn)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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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530/8pQ0haABMqitpwL5N6q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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