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中心项目-施工二标段 (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七师胡杨****中心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7004001260569) 已由 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5〕125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胡杨河市泰山西路以南、安远南街以西、民主西路以北、延河南街以东
3.项目工程规模:用地面积5639.41平方米,建筑总面积7536.81平方米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7004001260569001001 第七师胡杨****中心项目-施工二标段 (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标段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630.25平方米。****楼,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二层,地上建筑面积,2243.48平方米;新建1栋援疆人才周转用房,地上10层,建筑面积5372.07平方米,建筑高度32.40m,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新建门卫建筑面积 14.70平方米,地上一层及室外配套设施,购置相关设备。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6607004001260569001001 | 第七师胡杨****中心项目-施工二标段 (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 (一)援疆人才周转房内装饰工程,窗帘盒493.3m,石膏线条3410.38m,大理石窗台板74.37m2,木质窗套(颜色同套装门)182.63m2;家具和电器。 (二)****楼装饰工程,矿棉板吊顶762.13m2,铝方通条形吊顶137.64m2,石膏板吊顶802.36m2,石塑地板137.64,大会议室地台61.75m2,墙面木饰面面层41.14m2,浅色岩板饰面136.5m2;厨房小件,厨房设备,厨房包厢设备,健身器材,办公用品,****楼顶大字,定制金属发光字体,墙面装饰画,电器,家具等。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的内容:项目图纸、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及施工规范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施工与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等,具体内容如下:(1)施工范围包括: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本次施工二标段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 193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二级同乙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31 日)。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gov.cn)***网(www.****.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9月09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9月17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中心***平台(hntps/g9zxjbtgowcn/领取,请各投标***平台管疑文件获取栏目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8TTF格式)应在投标载止时间***平台(https://****.govcn)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侯玲玲183****463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12-****8553、0991-***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92-***7281
十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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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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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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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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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疆承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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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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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第****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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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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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路****号****大厦四层3A0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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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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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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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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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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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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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2-***7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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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83****4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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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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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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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517/VUDtgKABni4p5U9XUTY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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