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一批报废电脑转让(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 项目编号 | N0109WZ261156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10-13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10-19 17:00: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
| 资产概况 |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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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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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放地 | 以实际勘验为准 |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5160.00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9-28 |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申信华盈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 转让底价(元) | 5160.00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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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标的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处分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标的产权转让行为已履行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并获批准。 3、我方所提交《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标的产权转让行为符合法律法规、****中心交易规则并按要求履行义务。因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约、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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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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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告知 |
1、本次转让资产均为废旧电脑,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告披露的照片仅供参考,本次转让资产范围仅为资产处置明细清单中的资产,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本次转让的报废资产,均以现场勘验实物为准,其中资产(附件是否齐全、数量、材质、型号)等均以现状为准,参考明细表所披露的废旧资产的资产状态、数量、材质仅供参考,最终以现场资产实际状况进行交接。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 2、****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受让方交纳的服务费开具服务费发票,开具成交价款发票事宜请提前咨询转让方。 3、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相关产业规划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资产。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按公告约定处置保证金。 5、在通过e***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营业范围中含有再生资源回收或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 (3)自身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或承诺回收后交由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自身具有的提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或在《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企业名录(临时名录)》范围内(***网站截图),自身不具有的提供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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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承诺书》,****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承诺书》(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上传《现场勘验承诺书》。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意向方通过e交易报名时上传《现场勘验承诺书》及营业执照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申请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等报名资料(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中心,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心发送的银行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4、中心在收到受让方缴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资产交接通知书》并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 5、交易双方需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交接工作。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标的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交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装车、运输、清理现场等工作,听从转让方的指挥,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 6、在资产交接过程中转、受让双方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等关键信息。 7、本次转让标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转让方不对其安全、质量和技术性能负责。受让方在受让该标的后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且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平台(www.****.com)的《e***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间工作日(9:00至17:00),现场勘验需提前一天预约 勘验联系人:陈主任 186****7559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10-13 09:00:00 至 2026-10-19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清单.doc 受让申请书.doc 现场勘验承诺书.doc 承诺函.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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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1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10-1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将扣除全部保证金,中****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将剩余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清运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中心的; (6)****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无以上违约情形,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所交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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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10-13 09:00:00-2026-10-20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收取。 | ||||
| 附件下载 | 参考明细表-电脑.pdf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陈经理 |
| 咨询电话 | 187****4631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工作时间内 | |
| 咨询地址 | 内蒙古呼****路****号****大厦 | |
| 技术支持 | 艾经理185****5993 | |
| 其 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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