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MGKCHT-150001-202609324911
二、合同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检察院便携式计算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MGKC-DD-2026-374090
四、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检察院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通辽经济技术开****城街道凤凰山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475-***9560
供应商(乙方):通辽市百世恒兴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霍林河大街
联系方式:176****90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便携式计算机 | 5(台) | ¥6,499.00 | ¥32,495.00 | 满足行业技术要求标准 |
合同金额: 32,495.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贰仟肆佰玖拾伍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9月11日至2027年09月1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9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检察院便携式计算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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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473/RJapj6ABMqitpwL5cXF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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