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MGKCHT-150204-202609325334
二、合同名称:中共包头市青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碎纸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MGKC-DD-2026-374427
四、项目名称:中共包头市青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包头市青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路****号
联系方式:136****7299
供应商(乙方):包头市昆都仑区宏凯办公设备商行
地址:****街****号街坊
联系方式:158****13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购买碎纸机 | 1(台) | 1200.00 | 1200.00 |
合同金额: 1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购买碎纸机 | 1(台) | 1200.00 | 1200.00 |
合同金额: 1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八、验收日期:2026年09月15日
九、验收组成员:李文凯、李耀春
十、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中共包头市青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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