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HT-西安市-2026-01089
二、合同名称: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CBN-西安市-2026-03963
四、项目名称: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用于认罪认罚案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城区窑店街道兰池二路****大厦
联系方式:029****6035
供应商(乙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185****668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 | 3(套) | ¥72,620.00 | ¥217,860.00 | 每套设备包含:便携式录制主机一个,配正版国产操作系统和正版国产WPS软件,配备高清音视频接口;≥3个摄像机(其中至少配备一个外置独立的全景高清摄像机),录制画面不低于1080P;≥2个蓝光刻录机,不间断刻录;≥1个便携式打印机,可打A4幅面;配备鼠标、三脚架、电源、传输线材、拉杆箱等配件。质保一年以上。 |
合同金额: 217,86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柒仟捌佰陆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9月02日至2027年09月14日
履约地点: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9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6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合同.pdf
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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