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华山街道办事处国旗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采购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
3.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
4.预算金额:¥200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5.最高限价:¥200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供应商超最高限价响应无效;
6.采购需求:
(1)供应商需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2982-2004《国旗》中的四号国旗,配套提供室外立柱U形卡榫、挂杆等辅材,并按照区级文件要求完成旧旗拆除、新旗安装等拆装作业。
(2)请供应商结合以上规格要求进行报价。在递交报价文件时需提供制作材料的实物样品,以便后期交验成品时对照验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经工商部门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响应文件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有授权代表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单。
3.国旗制作材料的实物样品。
上述所需提供的响应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及实物样品应装入文件袋密封提交,封口处须张贴封条并加盖骑缝章,在外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未按要求密封相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15时30分前(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昆明市五****楼(昆明市五华区洪化桥69号)。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含制作材料的实物样品)送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密封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无效。
五、评审
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及公告媒介
1.公告期限: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9月30日,为期3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本次***网站(http://www.****.gov.cn)上发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洪化桥69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871)****5316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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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4527/H6W1HqEBMqitpwL5vm5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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