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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公安局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物业管理服务(两年)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15小时前合同验收-合同湖南 - 长沙市 - 长沙县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长沙县公安局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物业管理服务
省份/直辖市 湖南 所属地区 长沙市 - 长沙县
采购单位 长沙县公安局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132****8222 186****2118 158****5656 更多联系方式(42个)

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 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25.745万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物业管理服务(两年)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XSCG-GK-202605270020-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路****号
供应商(乙方): 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重庆市市辖区江北区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黄路侧“****花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物业管理服务(两年)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物业 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合同 1 257453
合计金额小写: 257453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伍万柒仟肆佰伍拾叁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本次延期73天(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8月12日)的物业服务费(含税)总计为人民币257,453.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柒仟肆佰伍拾叁元整),此金额为双方协商确定的包干总价,已包含增值税(税率6%)。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242,880.19元,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14,572.81元。若因提前终止需按日结算,则日均服务费按3,526.75元/天(计算方式:总金额257,453元 ÷ 73天)执行。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一)保洁部服务

1、服务要求:

负责院区内公共区域环境保洁、消杀工作,创造一个整洁、舒适、优美的工作及生活环境。负责物业服务范围内清洁保洁和垃圾分类(实际操作及台账登记)、收集转运工作(365天全天候);负责定期消杀、灭害、防疫等工作;负责绿地内杂物的清理。每个月至少组织人员进行2次全面大扫除,查漏补缺,随时应对临时接待任务。

(1)食堂厨余垃圾必须与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每日清理。

(2)公共区域垃圾桶、厨余垃圾桶及时进行清理保洁,不得有污渍。一年至少开展2次灭鼠、害工作,并保证灭害效果。

(3)门窗清洁明亮,无水渍、污渍;楼梯扶手、室外休息座椅、公共区域标示标牌等按要求进行擦洗,不得有灰尘和污渍;

(4)道路、广场等不得有垃圾和杂物,及时清扫污迹;

(5)及时清理绿化带及草坪,无白色垃圾、烟头等,枯枝落叶及时清扫;

(6)屋面和车棚顶面无杂物堆积,***网,水磨石地面定期保养,保持光亮,无污渍;

(7)根据要求做好会议室准备工作,配合会务员布置好会议室,保持会议前后的干净整洁

(8)及时发现工作区域公共设施设备故障和问题,及时报请物业办公室处理。

(9)大队所有的卫生间和雨棚随时保持清洁。

(10)公共地面每天清扫,地面、台面、墙壁扫脚线、窗台等不得有灰尘和污渍;

(二)保安部服务

1、服务要求:

(1)定岗执勤的具体任务要求:

1)门岗室整洁,设专人24小时值勤,对机动、非机动车辆出入验证,对外来车辆查验登记。

2)坚守岗位,服从指挥,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要准时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3)严格执行来客来访登记制度、货物出门查验制度,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记录和引导。

4)负责大队办公区域信函、报刊、文件的邮寄与分发。指导院内快递、邮件有序存放。

5)发现异常情况及可疑人员应询问查清,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处置,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6)按要求引导门岗前车辆进入,大队院内车辆按车位停放,停车秩序的管理。

7)全年365天均需安排人员值勤。

(2)流动巡逻执勤的任务要求:

1)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巡逻,对重点部位至少每1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逻记录。

2)巡逻过程中对异常情况及可疑人员应询问查清,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水电安全隐患、事故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处置,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巡查各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看管公共财产,****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院区的井盖、花、草、树木等。

4)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对出入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行驶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6)做到及时发现并及时报告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或保护好发生在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现场;维护院内秩序。

7)把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

8)对大队侧门门禁24小时规范管理,铁门要随开随关,不能有虚掩、常开的状态,如门禁有损坏不能正常关闭的情况,要及时向大队办公室进行反馈,并有应急处理措施。

9)负责夜间院内侧门定时上锁。

(三)食堂服务

1、服务要求:

(1)上岗要求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敬业爱岗精神。

(2)卫生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每年需进行一次体检,如不符合条件不允许上岗,体检费用公司承担,体检结果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2)食堂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戴手套,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

(3)工作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文明、礼貌,同时也有权对违规的就餐员工提出建议,但不得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与就餐员工争执,如有争议,应向甲方反映;

2)食堂的员工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如食堂员工不能服从甲方要求(或者无法达到要求),甲方有权利要求更换人员;

3)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及上述规定要求,如有违反,应接受公司处罚;

4)食堂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烹饪技术,保证饭菜的色、香、味、营养质量等。早餐需保证营养、品种、质量,大队食堂每日需提供包点、油条、米粉、面条、粥、鸡蛋、炒码、配菜等,具体数量和种类应根据甲方意见给予调整;

5)大队食堂、黄花中队、安沙中队、长龙中队、星沙中队食堂每天早餐、中餐、晚餐须按时按质供应(全年365天均需供应食堂服务);车管所食堂提供工作日食堂服务,节假日所有食堂人员由交警大队统筹排班、调配。

6)大队根据工作需要,所有食堂工作人员采取轮岗制。

(四)食物的管理规定

1、采购要求

食堂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出食材明细和就餐菜单,提交大队审核后,由甲方根据明细采购原材料后,由食堂人员择、洗、切制作等;每月采购的食品必须做好详细登记记录,并进行公布,时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日清月结;每周五在就餐大厅公示下周一至周日的菜谱;食堂人员必须做好公务接待用餐工作,如食材、餐桌摆台、餐具消毒等。

2、卫生要求

食物(食品、副食品、蔬菜、水产品、肉类、食用油、调味品)均要保证新鲜卫生,符合食物标准;食物均在保质期内使用,严禁使用过期食物;食堂操作间和就餐区域的卫生随时保持清洁。

3、安全卫生规定

持健康证上岗,杜绝传染病源;食堂应严格执行“三不”,即不购买变质的食物和含有农药残毒的蔬菜;不使用过期伪劣的食品和调味品;不混放或混切生熟食物;食堂人员工作安排须先报甲方审核,服从甲方安排。

(五)会议服务

1、服务要求

(1)接到甲方的通知后,要先了解会议的需求,按照需求做好会议前准备工作。

(2)节假日或非工作时间的会议,需按照日常会议要求做好会务工作。

(3)会议服务时应仪表清洁,举止端庄,保持微笑服务、礼貌用语。

(4)倒茶时依照先宾后主、先主席台上后主席台下,从左往右的顺序,在来宾的右手位上茶。

(5)会议中应随时满足宾客的服务需求,原则上每15分钟全部添茶一次。

(6)会议结束及时收拾清洗茶具,整理桌椅,关闭照明、空调设施后方可离去。

(7)会议室用茶具每次会后清洗消毒保洁备用;长时间(3天以上)未用的,在开会前1小时应清洗、消毒一次。

(8)会议室卫生每星期大扫除一次,每天保洁,保证无卫生死角。

(六)综合维修服务

2、服务要求:

(1)负责管理范围内供配电、给排水、门窗等公用设备(设施)的运行、保养、检查、维修。熟练掌握水电设备的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按质按量准时地完成维修任务,原则上要求24小时随喊随到;

(2)协助大队对管理范围内的空调外机维修等工作;

(3)负责管理所有水电设备备品、备件、维修保养材料的代为申购;

(4)负责抄水电表数,并作出总表与分表核对记录;

(5)熟悉消防、办公用水、用电的管道路线,做好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对配电室的开关柜,变压电器室进行定期清扫、维护;

(7)对危及安全供电的现象有权制止,并报告有关领导;

(8)经常检查有无偷漏电及违章线路架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领导报告。

(七)绿化养护服务

2、服务要求:有绿化管理措施,花草树木生长正常,无病虫害,无枯黄叶,无黄土裸露,修剪及时,无枯枝死杈及病虫害现象;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树木造型完好,保证绿化完好率98%,草坪纯度95%,园林小品无损坏。

(八)大型节会、活动、迎检保障措施

1、逢大型节会、迎查:

(1)乙方应依托劳动密集型企业,各工种人员多的优势,科学合理组织人员加班突击及现场人员增员,除对常规清扫、养护作业外,需提前预备好节会、迎查、防疫等所需要物资(如节庆院内氛围布置、清扫工具、防疫物资、检修工具等),以备能积极参与甲方指定的临时性整改、悬挂、清扫、洒水、清运等各项作业。树立秩序维护形象岗,迎接、引导各级领导车辆、人员,对有妨碍的车辆及人员进行清理与疏导工作;

(2)遇迎检(含临时性会务、用餐、接待工作等),乙方应迅速应答,提前做好会议接待准备工作(参照会议服务工作)、公务用餐接待工作(必须储备临时性用餐所需食材;周边场地清洁:加强餐厅窗户、窗台、洗手间的清理,做到边角无尘、***网;窗台、窗户无灰,洗手间、台无积水无异味;餐桌摆台:摆台操作前,应对所需的餐饮用具进行完好率的检查并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残破的餐饮用具,同时准备好纸巾等所需物品;茶水:在用餐期间,提前准备茶水)。

2、迎文明创建:

(1)办公场所环境整洁,墙面干净、物品摆放整齐、设施齐全(包括消防、无障碍设施等)。

(2)食堂、厨房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重点对餐桌上摆放的物品进行观察。餐桌上有“不剩饭不剩菜”等内容的文明用餐温馨提示语。

(3)院落内部环境整洁、秩序井然。不可以出现卫生死角、乱摆乱放、违章搭建等。要摆放分类垃圾桶。通过施划标线划定自行车(共享单车不得进入院内)、电动车、机动车停放区域,****城停放,车位密度以确保能够自由出入为准(不需要挪车)。

(4)有劝烟员(佩戴劝烟红袖章)。有明显的禁烟标识,无烟区无吸烟现象(“明显的”是指在显眼位置有醒目的标志很容易被人发现,而不是在不起眼的位置需要你去特意寻找,“无烟区无吸烟现象”是指无人吸烟没有吸烟行为。“没有吸烟行为”记录标准是:有人吸烟时,马上就有人进行劝止抽烟人马上停止抽烟行为的,可以不记;有人进行劝止,但抽烟人不停止抽烟行为的,应该要记;没有人对吸烟行为进行劝止的,应该要记)。

(5)消火栓箱内部要包括消火栓(能够出水)、消防水带、消防水枪、基本电气设备(控制按钮、指示灯),并摆放整齐。消火栓箱内部不能有杂物、垃圾,箱门可以正常打开。消火栓箱要定期接受检查,并贴有消火栓箱定期检查表(具体标准参照GB14561-2003)。

(6)每一层至少设置一个灭火器箱(内含至少2个灭火器),灭火器箱内不得有杂物、垃圾。灭火器压力处于正常值,灭火器简体不得出现变形、裂缝、严重锈蚀的情况。灭火器必须进行定期维修(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满3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维修一次:其余手提式灭火器出厂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维修一次),并贴有灭火器维修合格证。灭火器必须每2个月检查一次(具体标准请参照GA95-2007、GB50444-2008)院内及周边没有黑臭水体。

2.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岗位

岗位职责

人数

1

主管

负责本项目物业服务工作的全盘管理及与大队办公室对接、落实工作

1

2

会务服务

负责大队内各项接待会议工作和其他工作、负责原交通局家属区宿舍水电物业费收取及员工考勤制作、收集内部管理资料归档,协助主管临时交待的其

它各项工作

1

3

工程及绿化

负责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维修;建筑物上下水道管、雨水管;电力、供水系

统、建筑物等公共部位等维护及绿化维护。

1

4

大队保安员

负责大门站岗制度和对来访人员接待车辆进行引导,控制闲杂人员的进出;

负责处罚大厅的来访人员登记及引导工作;负责本项目的日常安全巡视。

5

5

车管所保安员

负责车管大厅的来访人员登记及引导工作

2

6

大队保洁员

负责大队院内公共部位及卫生间的清洁保洁工作、****楼道卫生

保洁,垃圾收集转运

3

7

车管所保洁员

负责车管所公共部位及卫生间的清洁保洁工作,垃圾收集转运

1

8

食堂人员

负责食堂烹饪卫生勤杂等事宜

12

合计

26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按原合同要求执行。

4.其他要求

按原合同要求执行。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额定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5745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改期为履约验收期,如无扣款,甲方全额支付服务费。,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鲤鱼池支行(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001063800050201165)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6-01 —— 2027-08-12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按原合同要求执行。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原合同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原合同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原合同要求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按原合同要求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按原合同要求执行。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甲方应按照原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限,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对应物业服务费。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 、除本协议明确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延期及上述费用明细外,原合同中其余所有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权利义务、服务标准、考核要求、违约责任、保密义务、免责条款、争议解决方式等)均继续有效,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2 、延期期间,若因一方违反原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违约方需按照原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3、 本协议终止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或本协议期限届满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要求,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所有档案资料、设施设备清单、钥匙及其他甲方所有的财产和文件,与甲方或其指定承接方进行完整、有序的书面交接。乙方应在交接完成后方可撤场,并确保撤场时物业管理区域的环境卫生和设施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若因乙方未能及时或妥善履行交接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需按照国家税收相关规定,向甲方开具合法合规的等额增值税发票。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延期期限届满后,如甲方未就是否继续提供服务或签订新合同事宜另行书面通知乙方的,乙方有权自主撤场,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结清乙方实际服务期间的全部费用,双方权利义务终止。在延期期限内,如甲方已完成新一轮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且乙方未中标的,则本协议于甲方向乙方指定联系人:姚志伟。发出终止通知之日终止(以甲方发出的时间为准),延期服务费用按乙方实际服务天数据实结算。在延期期限内,如甲方已完成新一轮招投标且乙方中标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权利义务按照新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执行。

如因上述原因导致延期,延期服务费按乙方实际服务天数据实结算,具体计算方式为:日均服务费(?3,526.75元)× 实际服务天数。乙方实际服务天数自2026年6月1日起算,至甲方终止通知送达乙方指定对接人之日止(当日服务费照常计收),具体支付金额根据考核结果支付,考核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按原合同要求执行。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刘清 法定代表人: 夏绍飞
委托代理人: 王坚 委托代理人: 邓金艳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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