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需求概况
功能需求:
用途:用于消化道、胆胰系统疾病侵润深度、范围及良恶程度的超声内镜诊断及治疗
设备技术参数:
(一)图像处理装置
1.光源与图像处理器一体化装置(光源集成于主机机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3色LED光源。
3.兼容≥4种系列内镜功能的电子内镜。
4.具备16:9和4:3的输出模式可兼容HDTV监视器,具备标准数字视频信号输出接口,至少可支持模拟信号以及12G-SDI或3G-SDI或4K HDMI信号输出。
5.可连接超声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主机接口具备拓展能力可兼容连接≥2款超声电子支气管内窥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备特殊光成像技术,用于早癌筛查。
7.具备构造与色彩强调成像或类似功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具备暗部亮度自动调节功能。
9.具备可提高深层血管及出血点可视性的观察技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触控面板具备预冻结、即时多项功能切换等便捷操作。
11.具有色调调节功能,可对红色(R)、蓝色(B)调节、色度(G)进行调节,档位 ≥8档。
12.具备亮暗对比度设置功能。
13.具有自动增益控制功能。
14.≥3种测光模式。
15.具备提前输入保存≥50名患者信息,至少包括患者ID、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和备注信息等。
16.具备设置检查计时功能。
17.图像处理器具备自定义功能分配,可通过内镜操作部遥控按钮、脚踏开关及键盘分别设定。
18.自定义功能至少包含图像冻结、图像采集、录像、测光模式切换等。
19.具备≥2种图像构造强调模式,强调等级≥3种。
20.内镜图像尺寸大小可以在≥2个等级之间切换。
21.图像处理器具备电子放大功能。
22.图像处理器具备多画面显示功能,支持内镜图像与外部设备图像(或不同观察模式图像)同屏显示功能。
23.监视器可显示周边设备记录状态:至少包含(1)便携式内存:剩余容量;(2)录像机:拍摄次数/记录状态;(3)彩色视频打印机:拍摄次数;(4)图像归档系统:拍摄次数。
24.监视器可显示图像信息:至少包括图像强调、电子放大比率、色彩模式、对焦切换、观察模式等。
25具备用户设置记忆功能。
26.电击防护类别:I类。
27.电击防护级别:BF型或CF型。
(二)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
1.具有高清成像方式,自动聚焦。
2.导光束≥3条。
3.至少可兼容高频、激光。
4.可一键开启近焦放大模式,近焦模式下放大倍率≥85倍。
5.常规观察视野角度≥140度,近焦观察视野角度≥90度,视野方向直视0度。
6.景深:双焦距模式,(1)正常对焦模式景深覆盖3-100mm(2)近焦模式景深覆盖1.5-3.0mm。(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先端部外径≤10.8mm,插入部外径≤10.5mm,钳子管道内径≥2.8mm。
8.弯曲角度:上≥210度,下≥90度,左右≥100度。
9.最小可视距离:距离先端≤3.0mm。
10.有效长度≥1030mm。
11.具有物理特殊光成像强调功能。
12.防水采用一触式(一键式)连接设计,可全浸泡消毒,无需另配防水帽,内镜按钮可以进行高温(134℃)灭菌消毒。
13.具有副送水功能。
14.操作部≥4个可自定义功能遥控按钮。
(三)电子下消化道内窥镜
1.具有高清成像方式,自动聚焦。
2.导光束≥3条。
3.至少可兼容高频电、激光。
4.常规焦距模式视野角度≥140度、近焦模式视野角度≥90度,视野方向直视0度。
5.具有物理特殊光成像强调功能。
6.可一键开启近焦放大模式,近焦模式下放大倍率≥85倍。
7.先端部外径≤13.5mm,插入部外径≤13.0mm 。
8.钳子管道内径≥3.7mm,常规焦距模式景深覆盖3-100mm,近焦模式景深覆盖1.5-3.0mm 。
9.最小可视距离:距离先端≤4.0mm 。
10.防水采用一触式(一键式)连接设计,无需另配防水帽,可全浸泡消毒,内镜按钮可以进行高温(134℃)灭菌消毒。
11.具备副送水功能。
12.弯曲角度:上≥180度,下≥180度,左≥160度,右≥160度。
13.有效长度≥1300mm 。
14.遥控功能:按钮数量≥3个,可按需要将主机功能设置在任意一个按钮上,至少可设置观察光切换、图像冻结和聚焦放大等功能。
15.具备一键遥控切换白光、特殊光等光学观察模式。
(四)医用液晶监视器
1.屏幕尺寸≥30英寸,宽高比16:9 。
2.分辨率≥3840*2160 。
3.原生对比度(非动态对比度)≥1000:1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亮度≥450 cd/m2。
(五)送水泵
1.流量可调。
2.配备脚踏。
(六)二氧化碳气泵
1.可配合在内镜下开展ESD手术操作。
2.输出CO2气体流量可调。
(七)医用内镜台车
1.具有挂镜杆。
2.配备支撑臂,可调整角度。
(八)超声微探头系统
1.超声主机显示模式:至少具备B模式。
2.扫描方式:具备360°机械环扫。
3.操控界面:具备中/英语言版本。
4.监视器尺寸≥12英寸。
5.****中心频率范围覆盖:12-20MHZ。
6.至少包含超声主机1台、监视器1台、探头驱动器1台、超声小探头2根(可根据实际需求配置频率)。
(九)图文工作站
1.显示终端:≥23英寸,分辨率≥1920*1080。
2.CPU:≥6核性能处理器,主频≥3.5GHZ。
3.内存(RAM):≥8G。
4.固态硬盘:≥1T。
5.配备彩色激光打印终端设备。
6.配备输入设备。
7.工作站系统需连接PACS等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相关连接接口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配置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图像处理装置1台、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1条、电子下消化道内窥镜2条、医用液晶监视器1台、送水泵1台、二氧化碳气泵1台、医用内镜台车1台、超声微探头系统1套、图文工作站1套。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一、项目需求概况
功能需求:
用途:用于消化道、胆胰系统疾病侵润深度、范围及良恶程度的超声内镜诊断及治疗
设备技术参数:
(一)图像处理装置
1.光源与图像处理器一体化装置(光源集成于主机机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3色LED光源。
3.兼容≥4种系列内镜功能的电子内镜。
4.具备16:9和4:3的输出模式可兼容HDTV监视器,具备标准数字视频信号输出接口,至少可支持模拟信号以及12G-SDI或3G-SDI或4K HDMI信号输出。
5.可连接超声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主机接口具备拓展能力可兼容连接≥2款超声电子支气管内窥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备特殊光成像技术,用于早癌筛查。
7.具备构造与色彩强调成像或类似功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具备暗部亮度自动调节功能。
9.具备可提高深层血管及出血点可视性的观察技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触控面板具备预冻结、即时多项功能切换等便捷操作。
11.具有色调调节功能,可对红色(R)、蓝色(B)调节、色度(G)进行调节,档位 ≥8档。
12.具备亮暗对比度设置功能。
13.具有自动增益控制功能。
14.≥3种测光模式。
15.具备提前输入保存≥50名患者信息,至少包括患者ID、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和备注信息等。
16.具备设置检查计时功能。
17.图像处理器具备自定义功能分配,可通过内镜操作部遥控按钮、脚踏开关及键盘分别设定。
18.自定义功能至少包含图像冻结、图像采集、录像、测光模式切换等。
19.具备≥2种图像构造强调模式,强调等级≥3种。
20.内镜图像尺寸大小可以在≥2个等级之间切换。
21.图像处理器具备电子放大功能。
22.图像处理器具备多画面显示功能,支持内镜图像与外部设备图像(或不同观察模式图像)同屏显示功能。
23.监视器可显示周边设备记录状态:至少包含(1)便携式内存:剩余容量;(2)录像机:拍摄次数/记录状态;(3)彩色视频打印机:拍摄次数;(4)图像归档系统:拍摄次数。
24.监视器可显示图像信息:至少包括图像强调、电子放大比率、色彩模式、对焦切换、观察模式等。
25具备用户设置记忆功能。
26.电击防护类别:I类。
27.电击防护级别:BF型或CF型。
(二)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
1.具有高清成像方式,自动聚焦。
2.导光束≥3条。
3.至少可兼容高频、激光。
4.可一键开启近焦放大模式,近焦模式下放大倍率≥85倍。
5.常规观察视野角度≥140度,近焦观察视野角度≥90度,视野方向直视0度。
6.景深:双焦距模式,(1)正常对焦模式景深覆盖3-100mm(2)近焦模式景深覆盖1.5-3.0mm。(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先端部外径≤10.8mm,插入部外径≤10.5mm,钳子管道内径≥2.8mm。
8.弯曲角度:上≥210度,下≥90度,左右≥100度。
9.最小可视距离:距离先端≤3.0mm。
10.有效长度≥1030mm。
11.具有物理特殊光成像强调功能。
12.防水采用一触式(一键式)连接设计,可全浸泡消毒,无需另配防水帽,内镜按钮可以进行高温(134℃)灭菌消毒。
13.具有副送水功能。
14.操作部≥4个可自定义功能遥控按钮。
(三)电子下消化道内窥镜
1.具有高清成像方式,自动聚焦。
2.导光束≥3条。
3.至少可兼容高频电、激光。
4.常规焦距模式视野角度≥140度、近焦模式视野角度≥90度,视野方向直视0度。
5.具有物理特殊光成像强调功能。
6.可一键开启近焦放大模式,近焦模式下放大倍率≥85倍。
7.先端部外径≤13.5mm,插入部外径≤13.0mm 。
8.钳子管道内径≥3.7mm,常规焦距模式景深覆盖3-100mm,近焦模式景深覆盖1.5-3.0mm 。
9.最小可视距离:距离先端≤4.0mm 。
10.防水采用一触式(一键式)连接设计,无需另配防水帽,可全浸泡消毒,内镜按钮可以进行高温(134℃)灭菌消毒。
11.具备副送水功能。
12.弯曲角度:上≥180度,下≥180度,左≥160度,右≥160度。
13.有效长度≥1300mm 。
14.遥控功能:按钮数量≥3个,可按需要将主机功能设置在任意一个按钮上,至少可设置观察光切换、图像冻结和聚焦放大等功能。
15.具备一键遥控切换白光、特殊光等光学观察模式。
(四)医用液晶监视器
1.屏幕尺寸≥30英寸,宽高比16:9 。
2.分辨率≥3840*2160 。
3.原生对比度(非动态对比度)≥1000:1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亮度≥450 cd/m2。
(五)送水泵
1.流量可调。
2.配备脚踏。
(六)二氧化碳气泵
1.可配合在内镜下开展ESD手术操作。
2.输出CO2气体流量可调。
(七)医用内镜台车
1.具有挂镜杆。
2.配备支撑臂,可调整角度。
(八)超声微探头系统
1.超声主机显示模式:至少具备B模式。
2.扫描方式:具备360°机械环扫。
3.操控界面:具备中/英语言版本。
4.监视器尺寸≥12英寸。
5.****中心频率范围覆盖:12-20MHZ。
6.至少包含超声主机1台、监视器1台、探头驱动器1台、超声小探头2根(可根据实际需求配置频率)。
(九)图文工作站
1.显示终端:≥23英寸,分辨率≥1920*1080。
2.CPU:≥6核性能处理器,主频≥3.5GHZ。
3.内存(RAM):≥8G。
4.固态硬盘:≥1T。
5.配备彩色激光打印终端设备。
6.配备输入设备。
7.工作站系统需连接PACS等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相关连接接口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配置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图像处理装置1台、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1条、电子下消化道内窥镜2条、医用液晶监视器1台、送水泵1台、二氧化碳气泵1台、医用内镜台车1台、超声微探头系统1套、图文工作站1套。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6、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交货地点:长沙市第三医院。
五、服务标准:
二、商务要求
★1. 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3年。(包含所有电子消化道内窥镜及系统)
2. 提供1年内生产的全新设备。
3. 质保期内所有产品(所有软硬件)维护更换、巡检(每年不得低于2次)、维修等,要求上门服务并建立检修登记(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质保期满后,厂家提供设备使用终身维修技术支持并保障备品配件供应,原厂配件更换价格保证不高于省内原厂配件同期市场最低供应价(出具承诺函)。
4. 培训:由院方约定培训时间,包括设备操作和临床应用培训,至少进行2批次设备操作培训(装机完毕临床运行期间),线上培训次数不限;投标人应配置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各功能和具备基础故障排查能力;培训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付款方式: ?全额、 R分期
|
序号 |
付款条件 |
支付合同总金额比例 |
|
1 |
货到安装调试合格并达到运行验收条件,经验收合格后 |
付至合同金额的90% |
|
2 |
无相关质量问题后支付余款 |
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
6、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交货地点:长沙市第三医院。
三、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
1. 投标人提供以上采购需求设备安装、调试等所需的相关备件及专用工具,以及质保期内的各类备品备件。
▲2. 投标人应就备品备件(主要配件及易损件)及可升级主要功能模块的名称、型号、数量、用途、价格(湖南省内近3个月成交最低价)等进行详细说明;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品备件(主要配件及易损件)、可升级主要功能模块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后期功能模块升级、质保期后有原厂备品备件或损耗部件更换,价格保证不高于原厂家省内同期市场最低供应价。(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 ***网络连接:上述相关各种设备,***网络信息系统的,投标方须负责按要求接入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因系统对接改造产生的第三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接口费)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函)
4. 投标人具备保证设备使用运行所需的备件供应和相关技术保障机制,设备在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热线,在接到客户故障电话后,有专职的工程师负责维修,电话报修后1小时内响应并给出解决方案,委派工程师6小时内抵达采购人故障设备点,12小时内排除设备故障,质保期内若设备连续24小时及以上不能恢复正常工作,投标人需提供同档次备用设备给采购人使用,如无法提供备用机的,将按实际停机时间的7倍时长顺延质保期;质保期第一年内设备开机率低于95%(按时间计算),经院方确认,投标人应无条件更换新机或退货;质保期内如需更换经院方确认采购的设备零配件,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将配件送达院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至产品正常使用。生产厂家提供产品终身软件系统同步更新升级服务,并承诺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
★5. 如投标人所投设备需要使用专用试剂/耗材(专用试剂/耗材是指医疗设备所需使用的试剂/耗材在市场上仅有一个生产厂家生产),必须向院方说明设备专用试剂耗材使用情况,如投标人隐瞒了设备需要使用专用试剂耗材情况,院方有权拒绝验收设备,拒绝支付设备和试剂耗材费用,院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所有损失(包括间接和直接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如投标人所投设备不需要使用专用试剂耗材,只需要说明设备不需要使用专用试剂耗材即可。所投设备有专用试剂/耗材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实质性投标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对设备需要使用的专用试剂/耗材进行分项报价,折合到一人份或标准单位量;
②投标人必须承诺本设备需使用的专用试剂耗材价格不得高于院方现有同类试剂与耗材的价格,如出现试剂与耗材院方未使用的,则必须承诺此类试剂与耗材不得高于本地区同类试剂与耗材供应最低价格;
③投标人保证所投设备需要使用的专用试剂/耗材在湖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中标产品,***网上系统搜索信息截图打印。
六、验收标准:
3. 测试验收
3.1 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2 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中标人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3 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中标人原因,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4 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其他要求:
四、其他要求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2.安装调试
2.1 中标人负责产品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2 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3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器械字号证、合格证、质量保修卡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3. 测试验收
3.1 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2 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中标人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3 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中标人原因,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4 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质量保证
4.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4.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上门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售后服务
5.1 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5.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售后服务团队人数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不得出现售后服务不及时情形。
6.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6.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
6.2交货地点:长沙市第三医院。
6.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投标总价中必须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及材料购置(包括信息设备及接口、装修材料以及通用设备等),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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