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LYCG-GK-202512220028-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共****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浏阳市职业中专 采购人地址: 浏阳市龙伏镇三里坪 供应商(乙方): 湖南华数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大道****号****中心****楼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1供应商负责产品包装完好;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 2.2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3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2.4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质量要求3.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整体项目质保期 1 年(需求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供应商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售后服务4.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4.1.1定期维护计划。 4.1.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4.1.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技术支持 4.2.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4.3故障响应 4.3.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4.3.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4.3.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4.5培训: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5.其他要求5.1安装调试 5.1.1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5.1.2项目完成后,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5.1.3 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分期支付。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云龙支行(湖南华数智能技术有限公司:810000161425000001)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预付款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 60 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依据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依据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依据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 (6)履约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照浏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浏财函[2024]5号)文件规定进行一次性整体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检测费用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承担所造成的费用。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其他:无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及承担相应的义务。 5.供应商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确保一切人员、场地物资的安全。若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九、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工,若项目逾期,乙方应当承担付款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照项目总价款万分之五每日的标准支付逾期未完工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未完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经两次验收不合格的或将本合同违法转包、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应该补足。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1、甲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承担未履行部分5%的违约金。 2、在质保期内,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由于甲方操作人员失误,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如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维修服务,甲方可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其他:无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其他:无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其他:无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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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 货物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doc
- 合同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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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393/4ZO_f6ABMqitpwL5g6x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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