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为2026年城镇路灯公共照明配件采购项目选择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6年城镇路灯公共照明配件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2026年城镇路灯公共照明配件采购项目1项,具体规格、数量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三)采购预算控制价:预算总控制价为柒万叁仟元整(¥73,000.00),超出预算控制价的竞标报价无效。
(四)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供货。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照明设备、电气材料销售相关内容,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具备相应供货、配送及售后服务能力。
(三)报价前三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报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有效期内。
三、报名资料
(一)服务报价单;
(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材料;
(四)同类业绩材料;
(五)报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有效期内的查询结果截图或者声明。
(六)评标计分办法里要求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提交均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报送。
供应商在提交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便开展资格审查。
评审最终结果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确定服务单位。
四、评标计分办法
(一)总则
该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总分100分,评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依据投标文件书面佐证材料计分,无证明、无盖章、资料不全、无法溯源的不予计分,弄虚作假直接废标。所有业绩、证书、承诺均以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状态为准。
(二)评分细则(总分100分)
1.价格评分(45分)
以有效供应商中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45分。
其他供应商价格得分计算公式: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评标价)×45
说明:①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②价格异常偏低、明显低于市场成本且无法合理解释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标处理。
2.技术方案及产品质量响应(35分)
①产品技术参数响应程度(15分)
一档(15分):所投产品为全新原厂正品,所有技术参数、规格材质完全响应或优于采购清单及国家现行市政照明标准;所投灯具类产品具备CC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QC道路照明灯具安全认证、CQC-EMC电磁兼容认证,产品安全、稳定性、抗干扰性符合户外市政照明高标准使用要求,技术保障完善,可提供有效认证证书作为佐证材料。
二档(10分):所投产品为全新正品合格产品,所有技术参数完全响应采购清单、无负偏离,满足国家照明规范基础要求,具备基础合格认证,未完整提供CCC、CQC全套专项认证证书。
三档(5分):产品整体满足使用要求,仅存在少量非关键参数细微偏差,不影响产品正常安装及照明使用。
②产品质量、用材及工艺说明(1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说明、用材标准、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措施、****城镇市政照明运维场景程度综合打分:
一档(10分):能够逐项列明产品原材料、元器件、生产工艺、出厂检验标准,具备防尘防潮、耐腐蚀、抗雷击、耐高低温等户外市政工况的技术保障,针对本县山区多雨、高湿度环境提出对应的产品质量保障举措,内容详实可行。
二档(7分):列明产品用材、工艺及质量管控措施,能够满足市政道路户外使用,但是未结合地域工况进行针对性说明。
三档(3分):仅简单描述产品质量,缺少原材料、工艺、检验相关内容。
③供货方案、交付保障措施(10分)
根据供货计划、备货能力、应急补货机制、配送保障、交付时效承诺综合评分:
一档(10分):供货方案完整合理,备货充足、交付计划清晰,严格保障15日内完成供货交付;明确到货验收机制、不合格产品退货流程、质保期内质量问题免费退换货完整保障措施,制度完善、可落地。
二档(7分):供货交付方案可行,能按时完成供货,具备基础退换货说明,保障措施一般。
三档(3分):供货方案内容简略,备货、配送保障举措不完善。
3.商务实力、售后及履约保障(20分)
①保修期退换货及履约保障(10分)
包含质保年限、故障响应时长、维修更换机制、售后人员配置、质保期服务承诺:
一档(10分):明确完整的产品质保期限、到货不合格退货机制、保修期内非人为损坏质量问题免费退换货承诺,条款清晰、权责明确、保障全面,优于常规采购要求。
二档(7分):具备基本质保及退换货承诺,满足本项目常规采购要求。
三档(3分):仅有简单质保说明,无明确退换货保障内容。
②企业综合实力与履约信誉(6分)
一档(6分):近3年内具有3项(含)及以上市政照明配件同类采购供货业绩,履约良好。
二档(3分):近3年具有1-2项同类照明配件供货业绩。
三档(0分):无有效同类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佐证,无材料不计分)。
③履约承诺、廉洁及合规承诺(4分)
一档(4分):完整提供供货履约承诺、产品质量保证承诺、质保退换货承诺、无违法违规经营承诺、廉政采购承诺,材料齐全、加盖公章。
二档(3分):提供承诺书,存在少量条款缺项。
三档(1分):仅提供简易承诺,内容不全。
(三)废标及无效投标情形
1.不满足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
2.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
3.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
4.资格审查不通过的;
5. 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报价、异常报价的。
(四)中标原则
1.在全部有效供应商中,综合得分最高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若总分相同,以价格得分高者优先;
3.若价格得分仍相同,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
五、报名时间:2026年9月16日起至2026年9月18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城****楼办公室(邮寄地址:来宾市****城北西路一巷)。
报名结束后,由****城乡建设局对供应商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择优确定供应商,本次采购活动采取的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七、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八、公告媒体:***网站(www.****.gov.cn)
九、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城乡建设局
地址:****城北西路一巷
联系人:罗倩怡
联系电话:0772-***2029
十、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城乡建设局所有。
****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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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3879/aAx7qKABLRKCxEZfFp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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