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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卷烟厂物流辅助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HBSJ-202608FJ-175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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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608FJ-17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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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卷烟厂物流辅助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襄阳卷烟厂2026年物流辅助用房项目的批复 》(鄂烟工〔2026〕24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卷烟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道****号 建设规模:新建物流辅助用房1栋,占地面积733.3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高度14.45 米,建筑面积1995.52平方米:***网络、消防及安监、综合布线等弱电系统、管理系统、自动控制系统:配套建设供配电、防雷接地系统、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智能与信息化系统、室外工程等公用配套工程。 其他: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及初步设计批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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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根据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等,提供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试运行直至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根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进行限额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内外装饰装修、场地绿化景观、给排水、暖通、配电、照明、弱电、动力、消防安全等),并通过招标人审核及第三方强制性审查;(2)采购: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组织采购、运输、保险、检验、保管和发放材料及设备等。(3)施工:负责按照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检测、人员培训、试运行直至顺利通过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审批、交付使用等全过程服务。(4)其他工作:配合业主安排的中控室设备安装和各级项目检查;有关对外手续办理、工程报建;工程保险;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配合竣工结算审计及后审计(如有);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并通过验收、移交;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售后服务、质量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服务等。 标段划分:仅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0-15 合同估算价:759.5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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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计划工期: 施工图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期:自监理签发开工令之日起300日历天;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提供证书扫描件;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 5 年)具备(1)或(2)的业绩: (1)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设计项目业绩和一项类似施工项目业绩; (2)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①“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②“类似设计项目”是指: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的设计业绩。 ③“类似施工项目”是指:单项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的施工业绩。 ④投标人为独立投标的,应具有独立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或同时具有类似设计项目和类似施工项目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施工项目业绩。 ⑤证明材料要求: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项目原合同扫描件、至少一张合同对应的发票及至少一张银行收款凭证的扫描件,项目合同须包含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完整页面(如合同名称页、合同范围、承包模式、合同金额(类似设计项目应体现项目总投资额)、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等,合同上未能体现以上数据的可补充其他证明材料。) 3.1.3人员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 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担任过单项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即3.1.2投标人业绩要求①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4)投标人为独立投标的,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牵头单位人员。 注:①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按规定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签名及使用有效期应符合电子证书相关管理规定; ②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项目原合同扫描件、至少一张合同对应的发票及至少一张银行收款凭证的扫描件,项目合同须包含能体现角色要求的完整页面(如合同名称页、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等,合同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合同名称须包含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EPC)(不含施工总承包)等,合同上未能体现以上数据的可补充其他证明材料。) ③提供不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承诺书; ④提供其在本项目投标单位最近6个月(2026年3月至2026年8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存记录。 (1)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提供有效注册证书扫描件,提供其在本项目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最近6个月(2026年3月至2026年8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存记录; (2)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注:①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按规定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签名及使用有效期应符合电子证书相关管理规定;②提供不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承诺书;③提供其在本项目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须为施工单位人员)最近6个月(2026年3月至2026年8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存记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联合体由设计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人数不超过2家。 3.2.2联合体各方主体之间必须签订内容具体、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联合体协议,并作为投标文件附件。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所有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3.5.1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行为,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不良行为的,招标人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制度要求进行处理。 3.5.2详见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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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09日至2026年09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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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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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实施; 6.2 其他:/。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平台(网址:www.****.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平台(网址:http://www.****.com)、***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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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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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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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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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352/sED_gKABni4p5U9Xdzf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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