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濮阳县清河头乡吴堤口村秸秆利用设备购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濮财县磋商采购-2026-19
三、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最高限价:50万元。
四、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购置玉米双收割机一台、秸秆打捆机一台、拖拉机一台。(详见磋商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包);
4.供货期限:7日历天;
5.供货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
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供货期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文件及《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发〔2022〕12号)和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 。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的要求 ,监狱和戒毒企业( 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的规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4、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网“***平台”查询联系。
6、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潜在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潜在供应商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潜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 2025 年度以来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6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凭证和社保凭证,新成立公司不足 1 个月除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濮财购〔2022〕9 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的(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信用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 ****.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评审小组负责查询,供应商不需提供查询证明或截图。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次采购活***平台,进行信息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温馨提醒: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已增加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入口,各交易主体可以申请电子营业执照,通过***平台参与濮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手册见:
https://****.gov.cnelCode=H701001。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
2.地点:***平台(http s://www.****.cn)
3.方式:***平台(http s://www.****.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0 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 年10月23日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 50 米路****中心****楼综合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0月23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 50 米路****中心****楼综合开标室;
3、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网上开标、***网上提交二次报价。各投标人(供应商)***网络畅通,***平台 http s://www.****.cn(注:使用 IE浏览器)。插入 CA 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 30 分钟结束)、提交二次报价(自下达二次报价命令始 30 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或者二次报价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 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招标公告在《***网》《***网》《***平台》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濮阳县清河头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肖志杰
联系电话:178****5072
地址:濮阳县清河头乡
2、代理机构:河南典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帅
联系电话:177****2275
地址:****路****号****公寓
3、监督单位:濮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0393-***8604
发布人:河南典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2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329/mhuiL6EBLRKCxEZffnPS.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