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6年医疗执业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网(http://www.****.com)获取院内比选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JLZB-2026-433
2.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2026年医疗执业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4.预算金额:580000.00元
5.最高限价:560000.00元
6.采购需求:
6.1 服务内容:保山市人民医院及医院具有《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的医师(助理医师)、护士、其他具有合法资格证的医技人员及附加外请医务人员等投保医疗执业责任保险。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6.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3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执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4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比选申请人必须针对整个标包整体报价,不得拆分,服务期间禁止转包、禁止非法分包。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期财务状况报告(①2025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担保机构出具的比选担保函。以上财务状况提供任意一项即可);新成立的比选申请人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比选截止时间的财务会计报表或相应说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新成立的比选申请人或依法免税、免缴社保的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有国家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参加比选的,分支机构须获得上级机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同一家保险公司的总公司和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比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比选申请人将被拒绝。
4.2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比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比选申请人将被拒绝。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院内比选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8日(三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http://www.****.com)。
3.方式:请各***网站搜索《保山市人民医院2026年医疗执业责任保险采购项目》,在该公告的附件中自行下载。如果比选申请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请于上述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内将相关确认材料及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7****@****.com)进行登记确认,登记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邮件主题请按如下固定格式及内容填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全称”;邮件内容格式自拟,但需包含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附件需包含“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若因自身原因不能参与本项目比选的,需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电话或邮箱的方式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4.售价:0.00元。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人****楼(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3.递交方式:各比选申请人无需递交纸质版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须为签字盖章后生成PDF格式并加密的电子比选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比选现场用U盘方式递交;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09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人****楼(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2.本项目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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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汇款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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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云南九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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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和平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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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2510000409024837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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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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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查询电话:0875-***9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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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账户或对公账户(自然人请使用自身合法有效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媒体:***平台(www.****.com)、***网(http://www.****.com)。
3.2比选申请人在参加本项目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比选公告全部内容,比选公告或比选文件如有变更,***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承接,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成交服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计费依据及标准如下:
(1)若20万≤成交金额<60万元的,成交服务费=成交金额×1.5%×55%;
(2)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除上述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875-***8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九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大厦
联系方式:0875-***9779 0875-***9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霍老师
电 话:0875-***8999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 吴先生
电话:0875-***9779 0875-***9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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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2908/T5HzaaABMqitpwL5Tzy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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