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9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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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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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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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环报告表〔2026〕30号 |
淄博锦力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淄博锦力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硅碳负极用多孔碳、20000吨电池专用新型氧化铝材料项目 |
周环报告表〔2026〕30号审批意见.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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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环报告表〔2026〕31号 |
齐生创展(山东)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齐生创展(山东)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高精密自动门智慧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
周环报告表〔2026〕31号审批意见.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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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2821/IgfWg6ABLRKCxEZfWeS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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