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商务局2026年机场周边物流空间与物流产业研究项目采购方案
为统筹推进宝安区机场周边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市、区关于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和机场周边经济区发展的相关部署,助力我区物流产业提质增效、空间资源优化配置,现开展2026年机场周边物流空间与物流产业研究项目采购工作,接受有意向的服务机构报名。
一、项目名称
2026年机场周边物流空间与物流产业研究项目
二、采购预算
25万元(不含本数)
三、评审方法
最低价中标法
四、采购内容
(一)服务工作内容
主要围绕机场周边物流空间与物流产业开展专题研究,系统谋划机场周边物流产业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与实施路径,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发展基础与态势研判。对机场周边物流企业开展多维度实地摸排,重点查清企业细分业态类型、业务服务模式、数智化建设发展水平、业务辐射覆盖范围、用地载体条件与空间发展诉求、政策扶持需求以及公共配套服务需求等,掌握片区航空货代、快递、专线物流、仓储物流、供应链服务等细分行业发展情况。
2.摸清区内区域分拨重要节点的布局情况。***平台、跨境电商物流、快递头部企业开展专项走访调研,掌握各主体在宝安区布设区域分拨节点的点位分布、业务规模、转运组织能力,深入挖掘企业在场地供给、交通配套、政策保障等方面的发展需求。
3.摸清机场周边物流枢纽发展现状。围绕机场周边重点物流园区与深圳机场、宝安综合港、大铲湾等重大物流枢纽载体开展调研,掌握园区入驻企业构成、物流组织路径、功能定位及运营管理模式等关键情况,剖析存量基础设施存在的短板、发展制约因素以及市场主体现实需求;立足物流空间布局优化、存量载体提质增效、高端物流产业引进、产业集群培育等多个维度,研究提出务实可行的发展实施路径。
4.机场周边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结合调研成果、机场周边片区资源禀赋及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趋势,从产业提质、枢纽赋能、空间优化、政策设计等维度,明确宝安区机场周边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策略。
(二)项目服务成果要求
合同期内完成《机场周边物流空间与物流产业研究报告》,内容涵盖机场周边物流产业发展基础与态势研判、空间利用效能评估、产业生态优化与功能体系构建、空间规划布局方案、实施策略与政策建议等。全套工作成果以电子版(WORD/EXCEL/CAD/PDF格式)形式移交我局留存。如有临时工作部署,根据我局工作安排,及时提供相关素材及配套材料。
(三)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成果验收后结束。
五、服务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网”(htt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本单位(公司)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书。
3.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如发现资格审查存在以下情形的,则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自行采购活动。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供应商的资质条件;(2)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是否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是否因违法行为而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情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报价相关说明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七、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报价清单、服务方案(每页盖章)。
2.执业证书或营业执照(每页盖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代表人证明(每页盖章)。
4.履约承诺函(每页盖章)。
5.相关服务经验及证明材料(加盖骑缝章)。
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
(二)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分别按以下两种方式一次性完整提交投标资料:
1.纸质件:一式七份,用文件袋密封加盖公章,并在文件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响应文件均应使用A4纸统一装订,且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2.电子件:提供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拷贝),放置于密封纸质文件中一并提交。(文件命名格式:供应商简称+2026年促进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服务项目)。
3.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封面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密封口骑缝加盖公章。密封不严一律拒收。
八、投标征集时间及提交地址
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按以上规定密封和标记后,按以下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人单位。
(一)征集时间:2026年10月9日-2026年10月12日(工作日09:00-18:00),逾期递交的不予接收。
(二)提交地址:深圳市****路****号宝安区人民政府北门,联系人:关先生,联系电话:0755-****8804。
九、其他说明
(一)本文件不作为正式合同条款,具体权利义务以最终委托服务合同为准。
(二)相关需求和工作办法解释权归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所有,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或终止采购。
附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等规范文本
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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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254/pKXGHqEBMqitpwL54XU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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