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2027年土地价格评估与复核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潜在响***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拟对2026-2027年土地价格评估与复核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联系人:林工
3、联系方式:0752-***6222
4、联系地址:江北三新南路七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2026-2027年土地价格评估与复核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2、征集项目编号:K4413012026000001
3、征集项目简介:本项目为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及下属单位采购土地价格评估与复核服务。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所有入围供应商均须同时具备评估服务和复核服务的承接能力。1、服务内容包括:(1)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涵盖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及下属单位在土地管理全流程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出让、划拨、收储、补办出让、改变用途/容积率补缴地价、城市更新等全流程土地评估;(2)土地价格复核服务:对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技术性复核,出具复核意见。2、供应商选定规则:为充分发挥市场竞争,结合实际情况,采购人将通过本次采购,确定10名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2026-2027年土地价格评估与复核服务。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本次采购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质量优先法”评审标准。在封闭式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除经框架协议约定的补充征集程序外,不随意增加协议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允许退出。(1)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及淘汰率: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采用质量优先法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10家入围供应商。评审因素包括项目实施及进度安排方案、服务质量管理方案、应急处理方案、同类项目经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情况、拟投入项目团队情况、管理体系认证、委托方服务评价、服务便利性、价格分等,按规定淘汰比例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本轮按照质量优先法评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前10名为入围供应商。(2)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法:第二阶段通过“顺序轮候”方式确定供应商。说明: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人是指框架协议采购中的征集人,中标供应商是指框架协议采购中的入围供应商。3、采购预算和服务期:(1)本项目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预估采购总额上限为人民币114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资金,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委托发生的业务数量,按照本需求明确的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和中标折扣率计算确定。(2)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4、报价方式及要求:供应商须报出统一的折扣(单位:%)。折扣必须为固定报价,不接受区间报价(如80%-90%),报价范围为:0%<折扣率≤100%,且作为第二阶段的成交价。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供应商以折扣率形式报价,折扣率越小,则报价越低。评估服务费和复核服务费适用同一折扣率。5、计费标准:参考《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计价格〔1994〕2017号)、《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土地评估评审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惠市自然资〔2020〕244号)。(1)计费基数确定:评估服务费的计费土地价格总额,以评估宗地所在区域的、现行有效的主要用途基准地价为依据进行计算。若宗地范围跨越不同土地级别,则统一按其中较低级别的基准地价标准进行计算。(2)特殊用途折算:若评估项目的主要土地用途不属于已公布基准地价内涵的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服务用地等四类用途,则计费基数按最终评估结果金额的80%进行折算。(3)评估费用计费标准:该项目的评估费用采用分档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标准为:土地价格总额在100万元及以下的按4‰计费;100万元至200万元(含)部分按3‰计费;2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按2‰计费;1000万元至2000万元(含)部分按1.5‰计费;2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部分按0.8‰计费;5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部分按0.4‰计费;10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1‰计费。同时,单宗评估费用设有上下限,最低不低于15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0元。复核费用计费标准:该项目的复核费用按土地价格总额分档定额计费,具体标准为:1000万元以内的复核费为6000元/宗,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为7000元/宗,5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为8000元/宗,10000万元以上为10000元/宗。(3)多次评估费用折算:因报告过期等原因委托原评估公司对同一地块进行再次修正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的,服务费按照现行评估费用的30%计收。(4)最终支付金额=按上述标准计算出的评估(或复核)费用×中标折扣率。评估服务费和复核服务费适用同一折扣率。6、服务交付地域范围:惠州市行政区域内。本项目不属于集中采购目录范围,按分散采购组织实施。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序号 | 分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
| 1 | 土地价格评估与复核服务 | 土地价格评估与复核服务 |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 项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是 |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 序号 | 采购人 | 类型 |
|---|---|---|
| 1 |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 采购单位 |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满足《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土地价格评估与复核服务):
1)、供应商需提供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明复印件。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6年09月09日至 2026年09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1:59:59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地点: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3、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网(https://****.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4、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网”(https://****.gov.cn)首页供***平台,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网”-操作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CA数字证书及***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平台服务热线:020-****6588
CA及签章服务:***网-操作指南进行查询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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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人: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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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245/xkAmhaABni4p5U9Xs8M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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