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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山镇上水地村蔬菜种植基地项目施工及运营招标公告

2026-09-29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内蒙古 - 赤峰市 - 喀喇沁旗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锦山镇上水地村蔬菜种植基地项目
项目预算 442.101万
省份/直辖市 内蒙古 所属地区 赤峰市 - 喀喇沁旗
采购单位 喀喇沁旗锦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方式 韩雪 166****9901
更多联系方式 151****2220 151****1096 186****6482 更多联系方式(14个)
代理机构 内蒙古泰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王晓飞 0476-***6699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锦山镇上水地村蔬菜种植基地项目施工及运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FZB-G-2026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山镇上水地村蔬菜种植基地项目已由喀喇沁旗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喀喇沁旗锦山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申请京蒙协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锦山镇上水地村蔬菜种植基地项目

2.2标段名称:锦山镇上水地村蔬菜种植基地项目施工及运营

2.3建设地点:喀喇沁旗锦山镇上水地村

2.4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占地面积约205亩,新建单拱单膜冷棚66栋,双拱双膜冷棚2栋。

2.5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同时负责项目建设完成后的后续维护、管理及运营。

2.5.1施工:根据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要求,承担本项目所负责范围内的主体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及施工图设计所含的所有内容和预算评审报告内的所有内容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2.5.2运营:

(1)土地租赁由中标人负责落实,中标人(运营方)支付土地租金。

(2)运营环境等由中标人(运营方)自行协调,如发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发生其他事件由中标人负相关责任。

(3)项目建成后由招标人负责监督管理,中标人(运营方)负责项目自主运营,中标人(运营方)自行购置的资产,终止本项目运营后中标人(运营方)自行处置自行购置资产,招标人不予任何补偿。

(4)运营期间,中标人(运营方)不得将土地、设施、设备等建筑物及有关附属设施、作物等进行抵押、信贷担保、转让、转租或改变现状、蓄意破坏,否则招标人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运营期间所有设施的维修维护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运营方)自行承担。运营期间中标人(运营方)不得经营违法违纪的产品及其他事项,如被发现或查出,终止合同并给予招标人赔偿,赔偿金额以招标人提出的金额为准。

(5)项目建成后形成国有资产,由中标人(运营方)自主运营,首次运营期10年,按投入财政资金一定比例(比例由喀喇沁旗人民政府确定)收取收益金。运营期限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中标运营方继续运营。若中标运营方选择不再运营,须在运营期限结束前3-6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

(6)项目运营期结束后,若中标人(运营方)不再运营,招标人与中标人(运营方)协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现有资产进行评估。中标人(运营方)所购置资产,运营方自行处置,不可处置部分,招标人不予补偿。财政投入经第三方结算评估后的资产,除正常损耗外,盘亏资产须由中标人(运营方)补偿给招标人,一次性缴纳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7)中标人须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中标人(运营方)需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运营,不得违法违规经营,否则由中标人(运营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8)中标人(运营方)未按约定运营到期的,必须支付所签订运营期内的土地租金和收益金。

(9)年收益金首次支付时间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运营方,运营方一次性交付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先按中标价的3.2%支付,多退少补),此后每年交纳项目年收益金的时间以首次缴纳时间节点为准,如未按期缴纳,每月征收收益金千分之五的滞纳金,首次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的在工程款中扣留。

2.6招标控制价:4421010.87元。

2.7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前完工交付。

2.8质量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运营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运营维护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以下资格或由满足以下要求的公司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采购及运营能力:

3.1.1须具有运营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1.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如投标人已申报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则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满足以下规定:

3.3.1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3.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招投标方式(***网上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09月29日19时30分至2026年10月12日23时59分登录《***平台》(https://****.cn),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4 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录“***平台”,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资格审查

5.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或者未完成传输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开标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开标大厅”在线参加远程开标,完成签到、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逾期未解密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台》(www.****.com)、《***网》(https://****.gov.cn)、***平台(https://www.****.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喀喇沁旗锦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喀喇沁旗锦山大街

联系人: 韩雪

电 话: 166****990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泰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红山区****楼

联系人:王晓飞

联系电话:0476-***6699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盖章):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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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22954/EhaP7KABLRKCxEZfmx1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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