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心年度鲲腾节点仪器框架租赁项目
项目类别:服务类
项目分类:二类
项目单位: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2026年下半年地震勘探项目采集设备资源需求,eSeis系列节点仪器难以满足项目资源及客户定制化需要。已签订的2026年度鲲腾(Quantum)节点仪器租赁框架剩余额度不足,本次拟采用可不招标方式为公司勘探项目补充租赁鲲腾(Quantum)节点仪器,以弥补2026-2027年度自有节点仪器的阶段性缺口,框架合同期限为自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根据下半年项目资源需求,预计本次2026-2027年度可不招标额度约为8000万元(含税)。
项目类别分类:
| 序号 | 大类编码 | 大类名称 | 中类编码 | 中类名称 | 小类编码 | 小类名称 |
|---|---|---|---|---|---|---|
| 1 | S10 | 其他服务 | S1001 | 租赁服务 | S1001000 | 租赁服务 |
采购范围:鲲腾(Quantum)节点地震仪器(含地面电子设备、主机、配套辅助设备及技术服务)。技术服务包含:技术培训、设备验收、安装调试、仪器参数设置、数据下载、数据切割合成、QC数据整理及提交、地震数据提交,协助电池拆卸、电池充电(如需要)及野外部署等工作。
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可不招标事项:(五)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其中属于招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招标项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和提供的
可不招标事项理由:鲲腾(Quantum)节点仪器是英诺瓦(天津)物探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产品,且此次可不招标租赁标的全部由该公司提供,鉴于该公司由东方物探公司完全控股,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工程物装〔2026〕95号)第十三条“(五)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其中属于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招标项目,集团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和提供的”的规定,以及《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公司企管〔2021〕62号)第十六条“(五)公司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其中依规必招项目,集团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可不进行招标”的规定,拟对该公司提供的鲲腾(Quantum)节点仪器进行可不招标租赁。
公示开始时间:2026-10-08
公示结束时间:2026-10-11
项目负责人:由悦莹
项目负责人固定电话:0312-***0022
项目负责人邮箱:yo****@****.****.cn
招标管理部门联系人:朱汝明
招标管理部门固定电话:0312-***2587
招标管理部门邮箱:zh****@****.****.cn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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