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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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执法记录仪
需求描述:我院拟采购警翼X8-64G执法记录仪6台,参数要求如下: 1、外形尺寸及重量:执法记录仪的外形尺寸(背夹、外接设备除外)应≤85mm×60mm×35mm(长×宽×高);为减轻使用人员负重感,重量(外接设备除外)应≤165克;外表主体颜色应为黑色; 2、防护等级:执法记录仪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68要求(水深1m,持续8h); 3、跌落试验:执法记录仪(工作状态)在2000mm高度,承受水泥地面任意6个面各跌落次数≥6次,试验后执法记录仪应无损坏,存储的数据不应丢失; 4、主动校时功能:执法记录仪可通过管理软件进行时间同步; 5、夜视功能:执法记录仪应具有夜视功能,可手动/自动开启/关闭红外灯,在自动模式下,环境平均光照度≤2.0lx时红外灯自动开启,环境平均光照度≥9.0lx时红外灯自动关闭。在开启夜视功能后,有效拍摄距离≥5m时,有效拍摄距离处可看清人物面部特征;有效拍摄距离≥10m时,有效拍摄距离处可看清人体轮廓; 6、静音工作:执法记录仪在特殊、敏感环境下支持静音开机,支持静音录像、录音、拍照; 7、显示屏尺寸和亮度:执法记录仪应具有彩色显示屏,显示屏对角线尺寸应≥2.0in,显示屏最大亮度应≥450cd/m²; 8、视场角:执法记录仪在所有分辨率条件下视场角均应≥120°; 9、紧急摄录:执法记录仪在紧急摄录功能开启状态下,录像过程中发生撞击时,可自动保存录像文件并重新进入摄录模式,在待机状态下发生撞击时,可自动进入录像模式; 10、接口功能:执法记录仪可通过Mini USB接口和Type-C接口传输数据及充电,且Type-C接口数据传输速率≥100Mbps; 11、存储编码方式及文件大小:执法记录仪应具备H.264和H.265两种编码方式;H.264编码方式开启状态下,在分辨率2560×1440 30帧/秒情况下,1小时录制文件应≤5.0GB;H.265编码方式开启状态下,在分辨率2560×1440 30帧/秒情况下,1小时录制文件应≤2.5GB; 12、照度检验:****中心水平分辨力下降到标称亮度条件下分辨力的70%时,目标景物上的亮度≤3.0lx; 13、视频性能:执法记录仪在2560×1440、2304×1296、1920×1440分辨率下,视频分辨力应≥1000线; 14、拍照性能:执法记录仪拍摄的照片在本机所有分辨率条件下的照片分辨力应≥1300线; 15、安全性能:执法记录仪绝缘电阻应≥1000MΩ,泄漏电流应≤0.02mA; 16、一键切换:执法记录仪应能在摄录时按下录音键保存当前录像文件后开始录音,在录音时按下摄录键保存当前录音文件后开始摄录。并可通过一次按键实现1440P、1296P、1080P、720P、480P五种分辨率之间的切换; 17、重点文件标记和分类标记:执法记录仪在摄录过程中应能通过一键操作的方式对重点文件进行标记,标记方式应为原文件名中包含“IMP”,***平台中进行检索,并可与其他文件进行区分,且可通过按下相应按键进行摄录文件分类标记; 18、预录延录:执法记录仪具有预录/延录功能,且能预录触发前≥30s的视音频信息,延录触发后≥300s的视音频信息; 19、语音操控:执法记录仪具有语音操控功能,可通过语音指令控制记录仪进行关机、开始/停止摄像、拍照、重点文件标记; 20、电池工作时间及充电时间:执法记录仪采用内置不可更换电池供电,在1920×1080分辨率条件下,正常工作模式连续摄录时间应≥10h,长续航模式连续摄录时间应≥11h,充电时间应≤3h; 21、防抖功能:执法记录仪具有防抖功能; 22、录像加密:执法记录仪支持转录视频加密,加密录像可本机播放; 23、文件兼容性:执法记录仪存储的视频文件在不使用专属播放器的情况下,具备完成播放视音频的功能; 24、高温工作:执法记录仪可在温度(55±3)℃,持续工作时间≥9小时; 25、发热控制:执法记录仪在40℃环境下,在正常摄录模式下及开启红外补光摄录模式下10分钟后,执法记录仪外壳及屏幕温度应≤45℃; 26、移动侦测:执法记录仪开启移动侦测功能后,当侦测区域内有移动物体时,可自动摄录并标记为重点文件,移动侦测响应时间≤2s; 27、存储:执法记录仪的存储应≥64G(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执法记录仪技术要求中1-26项须提供公安部特种****中心依据《GA/T947.2‑2015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第二部分:执法记录仪》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做为评审和响应依据(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要求:为保障产品经受市场检验且具备使用稳定性,检测报告***网时间”)。为保证所投产品的质量和可追溯性,中标人为非产品制造商时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制造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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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元 | 6 件 | 9,000 元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网上报名(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成交原则
六、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二)交货地点
****道****号巴南区人民法院。
1.验货方式:货物到达现场后,对数量、型号、规格、材质、外观等进行检查。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和合格证等,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①全部货物及配件齐全,全新未拆封、未使用。
②货物品种、规格、数量及技术参数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经采购人确认。
④若对产品质量有疑问,供应商不做出合理答复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对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
1.本项目执法记录仪的电池和充电器质保期为一年,机身和其它配件质保期为二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若因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必须12小时内作出响应,24小时内到场解决问题,并承担维修费用。2.如本次采购商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质量和质保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供应商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其实际承诺执行。
3.质保期内,供应商有责任提供以下形式的技术支扶持服务:一是电话咨询,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技术援助电话,解答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二是现场响应,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问题或重大问题,供应商应及时组织技术人员现场检查,并在12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产品的正常使用;不能修复的,由供应商提供同品牌同型号替换。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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