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2026年计算机设备框架采购项目(三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2026年计算机设备框架采购项目(三次)
2、项目编号:GXGC2026-018-2号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一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特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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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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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格式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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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1、招标文件有要求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证明材料(如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证书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投标人可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如3C、信息安全产品)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根据财库〔2019〕19号的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中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节能清单按“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中“附件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否则投标无效。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4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6.1如果招标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方式:***平台(http://www.****.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8106。
8、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10月9日 上午10:00(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平台(http://www.****.com),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10月9日 上午10:00(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平台(http://www.****.com),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现场开标地址:****路****号中庚喜来登酒店B1层本项目开标室)。
10、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10.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招标代理机构将同时在 ***平台(https://www.****.com);***平台(http://www.****.com)、***平台-福建专区(http://****.cn)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关注。
10.2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招标人:****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巷****号****中心
联系人:兰经理
联系电话:0591-****2553
12、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路****号****城区第六层北侧
联系人:陈丽萍、赖馨怡、邹晓云、叶晓梅
联系方法:185****9883
附1: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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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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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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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兴业银行五一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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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118100100100134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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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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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 3、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本公告指定的帐户上,我司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确认,投标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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