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弥雾机防疫消杀专用喷雾机项目
2.采购单位: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3.项目地点:****路****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院内
4.供货期限: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设备送货。
二、项目简述:
1.项目限价:5万元以下(超过此限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包含设备、运输、装卸、质保、税费等全部费用)
2.采购数量:弥雾机防疫消杀专用喷雾机,共计25台;
3.采购内容:
1)提供全新防疫消杀弥雾喷雾机25台,整机配套电池、充电器、喷头、软管、密封圈等全套标准配件;
2)设备送货至医院院内指定地点;
3)提供产品合格证;
4)提供整机质保售后服务,质保期不少于1年,接到故障报修后及时响应处理。
4.设备技术基本要求:设备为防疫消杀弥雾喷雾机,适合医院环境消杀作业;雾化效果良好,药箱容量不低于8L,锂电池供电,压力可调,续航满足院内消杀作业需求,整机坚固耐用,符合消杀设备相关行业标准。
5.验收:全部设备到货齐全,外观完好,配件完整,调试运行正常,资料齐全,经业主单位审核验收合格。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为国内合法注册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报价单位具备本项目货物供应能力,具备设备供货、售后维修服务能力;
3.经营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三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及环境失信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报价方式和计价标准
1.报价方式:报总价(包含25台设备及配件、运输、质保、税费等全部费用)。
2.计价标准:按市场行情进行优惠报价。
五、报价文件递交事项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0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逾期递交文件一律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总务科,或邮寄至:****路****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3号门。
3.递交方式:报价文件统一密封装订,密封袋封面标注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全称、联系人及电话,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小姐,手机:138****9893;座机:0754-****5846
六、注意事项
1.报价单位一经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完全理解并认可本公告全部条款、项目需求及责任义务,后续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异议或加价;
2.采购人保留对本次邀请报价项目延期、终止、变更的权利,无需另行解释理由;
3.本次采购不收取报价保证金,未中选单位不给予任何补偿。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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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2241/XJLkeqABMqitpwL5Bt5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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