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食堂厨余垃圾(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全流程管理,防范厨余垃圾外流、随意倾倒、私喂畜禽等风险,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与生态环境,舟山技师学院(舟山职业技术学校)就校内食堂厨余垃圾处理消纳服务实施公开招标采购,诚邀满足资质条件的服务商参与本次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舟山职业技术学校、舟山技师学院食堂厨余垃圾清运、处置及消纳服务
2、采购方式:校内公开比价(最低价中标)
3、服务地点:舟山职业技术学校、舟山技师学院校内食堂内
4、服务规模:服务在校师生约4500人
5、垃圾产生预估量:正常教学期间,每日产生厨余垃圾约15桶,单桶容量 120L;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垃圾产出量根据实际就餐人数动态调整。
6.服务工作内容:
(1)学校食堂产生的厨余垃圾(剩饭剩菜、食材下脚料、食物残渣等)的定点收集、密闭转运、合规处置/消纳、暂存点保洁、台账管理。
(2)收运时间:学校正常工作日每日三次,早上8:30-9:30;中午12:30-13:30;17:30-18:00,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视情况每日清运一次。
(3)收运地点:学校第一食堂一、二、****楼,学校第二食堂一、****楼;
(4)其他事项:垃圾收运后完成空桶清洗并放置于指定区域。
7、服务合同期限:1 年,起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年度考核合格可协商续签合同,项目服务累计续签不得超过2次。
8、招标最高控制价:46000元/年(四万六千元整),所有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本控制价,投标价格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
9、报价模式:采用年度总价包干模式。报价包含人工、运输车辆、燃油损耗、桶具保洁清洗、运输作业、终端处置、场地消杀、税费、作业人员保险等项目全部相关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名参与本次采购比价商家均要求为政采云入驻商户且符合经营范围。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包含厨余垃圾处置服务、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等相关同类业务范围。
4、****城管、生态环境、住建等主管部门认可的厨余 / 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相关资质、许可文件或备案证明;企业无自有合规处置终端的,必须和具备合法处置资质的主体签订正式有效的合作协议。
5、配置专用密闭式厨余垃圾运输车辆及配套作业人员,运输车辆需满足防滴漏、防异味扩散、防物料遗撒的技术条件。
6、必须为现场作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者购买意外伤害险;承诺项目服务周期内,全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相关责任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项目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投标。
三、项目服务技术要求
1、教学工作日厨余垃圾执行日产日清;清运作业时间服从学校食堂、总务处统一调度安排,作业过程不得干扰正常校园教学秩序。
2、厨余垃圾必须转运至政府主管部门许可的处置终端开展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严禁垃圾倒卖、饲喂畜禽、和其他品类垃圾混同处置。
3、完成垃圾清运作业后,及时清理垃圾暂存点、垃圾桶周边油污、污水;定期开展场地、器具清洗消杀,做到场地无明显异味、无蚊蝇孳生,杜绝二次污染。
4、建立《厨余垃圾收运处置台账》,详实记录收运日期、垃圾桶数、垃圾重量、现场收运人员、处置承接单位、垃圾最终去向等信息,按月度报送至学校总务处留存备查。
5、废弃食用油脂实施单独收集,移交具备对应资质单位处置,禁止与普通厨余垃圾混合装桶转运。
6、自愿接受教育、市场监管、城管、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学校的日常监督与检查。
四、投标递交材料(全部材料密封包装提交)
1、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函、年度报价单;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厨余 / 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资质、许可或者备案证明文件;
4、运输车辆实拍照片、车辆行驶证或产权权属证明材料;
5、投标单位无自有处置终端的,需提交与终端处置单位签署的有效合作协议;6、过往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学校或企事业单位厨余垃圾清运服务合同复印件;7、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禁止私运喂猪、禁止垃圾倒卖专项承诺书;
8、完整服务实施方案,包含清运作业频次、人员配置计划、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寒暑假专项处置方案;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项目评审规则
学校组建评审小组,先对投标人开展资格及服务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且全部服务标准满足招标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单位。评审主要核查:
1、企业资质以及垃圾合规处置能力;
2、服务实施方案、应急保障水平;
3、同类项目服务业绩以及企业信誉;
4、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报价超过 5 万元 / 年直接做废标处理。
六、报名及投标相关时间地点
1、公告公示时间:2026年9月23日-2026年9月28日
2、报名及材料递交地点:舟山技师学院(舟山职业技术学校)总务处
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下午15:00
4、联系人:周老师
5、联系电话:0580-***9311、138****6915
6、监督投诉电话(学校纪委):0580-***3333
七、其他约定事项
1、中标服务商需要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3000 元;发生违约行为,学校有权依据合同扣减保证金,直至解除服务合同。
2、若查实中标单位存在垃圾私自倾倒、饲喂畜禽、倒卖厨余垃圾、台账资料造假等行为,学校可单方面无条件终止服务合同,并将相关线索报送行业主管部门。
3、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舟山职业技术学校、舟山技师学院所有。
发布单位:舟山职业技术学校、舟山技师学院
发布日期: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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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21208/ORIyzKABLRKCxEZfYl9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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