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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人民检察院笔记本电脑采购验收报告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700000202601000463A_001 二、合同名称:笔记本电脑采购 三、项目编号:SDGP371700000202601000463 四、项目名称:笔记本电脑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曹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 联系方式:176****6656 供应商(乙方):菏泽市牡丹区大有电脑经营部 地 址:牡丹区青年南路西侧63号 联系方式:183****88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联想开天笔记本电脑两台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要求 服务期限:3年 服务地点:2026/03/24曹县人民检察院 七、验收日期:2026年3月25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九、验收意见: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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