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盐县民政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盐民〔2020〕61号)等文件精神,县民政局拟对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扫描等工作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报名并递交资格证明材料。
一、采购项目内容
开展海盐县民政局档案(含文书、业务、照片、实物等类型)整理及数字化扫描等服务工作,要求整体符合《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等要求,需做好以下内容工作:
(一)整理
文书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及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进行整理,包括清理、鉴定、分类、排列、组件、排序、填写归档章、编页码、除钉、装订、编目、填写备考表、填写档案盒、档案入盒、目录打印、编制归档说明、目录装订、目录夹贴标签等各项工作。
业务档案整理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整理,包括鉴定分类、编制类别号、排序打码、编制封面、编制卷内目录、填写备考表、装订装盒、目录装订等工作。
照片档案、声像、荣誉实物档案按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整理。
(二)数字化加工
将纸质档案扫描转换成电子档案,包括检视、扫描、图像处理、档案还原装订、图像及文件夹规范命名、著录、数据格式转换、电子目录校对、数据挂接、数据备份等各项工作。
扫描图片需存储为TIFF格式,24真彩,≧300dpi,图像倾斜度≦5°,图像应尽量反映档案原貌。图像除保留TIFF格式外,还需要转换成双层PDF格式。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行数字化加工。
(三)文书档案、数字化档案整理加工需符合本县档案馆进馆要求,对检查不合格的部分档案,供应服务商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返工处理。
(四) 报价不得超过限高单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报价内容(详见附件1)。
三、服务期限
签约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前。
四、承接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服务商组织运作状况良好,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具备较强的项目实施、组织创新和持续发展能力;
2.团队有专职工作人员,具有按要求提供服务的能力;
3.项目开展需配备相关稳定且能胜任项目要求的员工队伍,整理人员需具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专业上岗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责任心,能够严格遵守信息安全和保密法规,确保档案数字化加工和扫描过程中不泄露任何机密信息;
4.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五、申报表及资格证明文件递交
1.时间:2026年9月7日至9月13日,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路****号****楼办公室。
3.现场比选会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1.地址:****路****号****楼办公室。
2.联系方式:杨女士,0573-****0188。
附件:1.限高单价报价参照.doc
2.档案整理服务项目比价单.doc
海盐县民政局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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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2080/Pz7leqABni4p5U9Xv_7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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