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70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CD车间)项目
(二期)变配电安装工程
答疑纪要(三)
招标项目编号:E3509010902100219016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宁德70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CD车间)项目(二期)变配电安装工程有关事项答疑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因图纸调整,原发布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作废,最新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电子文件已随本答疑纪要同时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使用。
2、原招标控制价金额及内容统一修改为:招标控制价17493744元。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统一修改为2026年9月29日9时00分00秒。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已按《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及闽建筑〔2017〕20号文的有关规定,按“福建省2017费用定额(甲供不计入综合单价)”的造价模板调整编制。甲供材料费468922元已在招标控制价《甲供材料一览表》中列示,不计入招标控制价总价。
根据闽建筑〔2017〕20号文关于“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投标报价时不得修改”及“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中的甲供材料费应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甲供材料一览表’中的甲供材料费合计金额填写”的规定,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仍须按要求填报甲供材料费468922元,填报金额应与招标控制价中的甲供材料费保持一致,且该费用不计入投标总报价;未按要求填报或填报金额与招标控制价不一致,导致报价一致性比对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2.2 条款中原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其适用前提为招标控制价总价包含甲供材料费;因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总价未包含甲供材料费,本项目评标基准价实际按以下修正后公式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B‑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1‑K)+ 暂列金额 + 专业工程暂估价
式中:B 为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为准。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上下限、取整规则仍按招标文件原有约定不变。
二、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答疑纪要或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宁德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9月4日
附件:
图纸、清单、控制价.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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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193/nj2Ma6ABni4p5U9Xp9o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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