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楼外墙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中心****楼外墙维修项目
3.项目编号:ZRHB-2026(政采)-034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元):350681.63元
6.最高限价(如有):350681.63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⑤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7)信用信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
4.3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打印纸质版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留档保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活动开始之前。(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10-14至2026-10-2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报名登记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到邮箱35****@****.com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所填写的邮箱中,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报名登记表.docx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地点:中瑞恒邦(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10-26 14: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公寓
五、开启:
时间:2026-10-26 14:3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公寓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平台(以下简称“惠泽招”http://www.****.cn)发布。
2.其他事宜:
注:请各***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心
联系人:马主任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
联系方式:0954-***8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瑞恒邦(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媛
地址:宁夏银川****中心
联系方式:132****3727
代理机构:中瑞恒邦(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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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18810/hBwfNaEBLRKCxEZfI2H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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