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教学设备采购-电脑办公软件***平台(https://www.****.com)确认并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H2026-ND-J001
项目名称:宁都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教学设备采购-电脑办公软件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85740元
最高限价:885740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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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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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ZH2026-ND-J001 |
宁都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教学设备采购-电脑办公软件采购项目 |
1 |
批 |
885740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设备安装完成后试运行期为15天,试运行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R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9日至2026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地点:***平台(网址:https://www.****.com)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谈判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9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都县领秀新都14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平台注册。具体要求详见“***平台-操作指南-供应商”(网址:https:www.****.com)。
2.本项目采用“见面”谈判方式,本项目为线下开标,各供应商需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至开标会指定地点,同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可以使用供应商CA锁进行电子签章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至“赣云采”平台。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纸质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间为准,逾期或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本国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5.响应报价:响应截***平台官网填写响应报价(响应报价须与纸质响应文件上的响应报价一致)。资格和符合性审查通过后,***平台官网进行二次报价,建议响应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网络流量)到开标现场进行二次报价。
6.谈判保证金: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从其公司基本账户所在银行转入到指定账户,且注明本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的响应保证金(“宁都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教学设备采购-电脑办公软件采购项目的响应保证金或项目编号:ZJZH2026-ND-J001的响应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饶市分行汇通支行、户名: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账号:1512201309000024288)。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5%,提交方式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其中的任何一种非现金形式缴纳,选择银行转账的,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选择保函的,须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的受益人为采购人,货物全部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后采购合同签订前转入指定账户或提供纸质保函。(注: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格式内容必须经采购人确认。)
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如下:
名 称:宁都县文乡教育后勤保障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60730MA7EDL5Q5F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江西省赣****路****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
账 号:36050181085009111116
8.付款方式:全部货物到达指定收货地点,经双方验收货到后付总货款的45%;经调试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70%;经专家小组验收后,支付验收合格总金额的85%,使用半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至95%,余款5%在质保期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每次付款前均需提供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
9.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谈判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货服务费。项目实际中介代理费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货物类收费标准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缴纳代理服务费。请各位响应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10.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否
七、特别提醒
各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时,同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可以使用供应商CA锁进行电子签章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平台,否则响应无效。电子响应文件须与纸质响应文件一致,如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如***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088。供应商投标具体操作详见【***平台】-供应商操作指南:赣云采(https://www.****.com。
八、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文乡教投公众号和“赣云采”平台(https://www.****.com)
九、对本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都县文乡教育后勤保障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路****号
联系方式:曾女士 183****7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都县领秀新都14栋
项目联系人:祝女士
电 话:137****1975
电子函件:3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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