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凤阳镇西茶村大石村小组农民集中建房异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XXH-2026-01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分宜县凤阳镇西茶村大石村小组农民集中建房异地搬迁基础设施***平台(网址:https://www.****.com以下同)确认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目基本情况
目编号:JXXH-2026-011
项目名称:分宜县凤阳镇西茶村大石村小组农民集中建房异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154185.2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54185.2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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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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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XH-2026-011 |
分宜县凤阳镇西茶村大石村小组农民 集中建房异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 |
项 |
3154185.2 |
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7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5.4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1日00:00时至2026年09月18日00: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台(网址:https://www.****.com)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磋商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09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平台,逾期作无效响应处理。
3.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袁岭大道(阳光丽景)593号附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m)注册。***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视为未报名,将无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启,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3.请各潜在供应商应做好评审前的准备,安装好相应程序及软件,***网络等状况良好,且在项目评审阶段应确保全程保持在线状态,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相关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内容,具***平台(网址:https://www.****.com),点击“操作指南”下载。***网上操作遇到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400****088。
4.请各潜在供应商***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文件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5.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分宜县凤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路****号
联系方式:万先生;180****8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旭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袁岭大道(阳光丽景)593号附1号
项目联系人:简思宇
电话:185****3084
电子函件:1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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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17792/mUFriqABni4p5U9XdaG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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