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ZXDL-2026-02174/SZZZ2026-QA0133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人民医院口腔杯、一次性尿杯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2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谈判文件
2、更正内容:
根据采购单位意见,“第二章 项目需求”删除以下内容:
“四、样品要求
1、一般性规定和要求
(1)样品上必须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样品名称”等信息,需要安装的样品必须为安装完整的成品。
(2)各供应商针对所投每类采购货物,均须携带两份样品至评审现场,同步配套提交对应样品质检报告一份。
(3)两份样品分别独立装入透明封口袋:第一份样品用于谈判小组现场核验产品质量,样品产地、生产厂家、执行质量标准须与实际供货货物完全一致,该份样品连同质检报告一并收纳于外袋,外袋标注供应商基础信息并注明 “样品 1”;第二份样品包装要求与样品 1 一致,无需附带质检报告,供采购单位使用科室留存、作为后续到货验收参照依据,其产地、生产厂家、质量标准同样须与实际供货货物完全一致,单独收纳于外袋,外袋标注供应商基础信息并注明 “样品 2”。
2、样品递交签到:
投标供应商授权人需在本项目截止时间前,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样品清单(加盖公章),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同)地点,按工作人员指引进行样品递交签到。
特别注意事项:(1)样品未按要求标注“1、一般性规定和要求”中需要提供的信息,或者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不予签到;(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签到;(3)未进行签到的,样品不予接收。
3、样品接收必须进行身份核对、样品核对、登记确认。
(1)身份核对。采购代理机构核对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料不齐全的,不得接收样品。
(2)样品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样品与供应商提供的《样品清单》(加盖公章)进行一一核对。有不一致的或损坏情况的,将要求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在《样品清单》上注明。
(3)登记确认。在完成身份核对及样品核对后,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样品签收表》上登记确认。
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样品摆样,指引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将样品搬运到指定地点摆放、拆除包装,按要求摆放整齐。完成样品摆样后,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应及时离场,不得在摆样现场滞留。
5、样品的退回: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按规定通知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项目成交公告发布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及法人授权书办理样品退回手续(成交供应商样品按要求必须封样的,不予退回)。
样品移交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再次核对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或采购人代表身份、核对《样品清单》,签字确认后取走样品。
6、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回投标样品的,视为放弃取回,采购代理机构将定期清理。
(二)样品清单:
|
序号 |
名称 |
规格要求 |
数量/单位 |
|
1 |
口腔杯采购 |
详见技术要求 |
10个 |
|
2 |
一次性尿杯 |
详见技术要求 |
10个 |
备注:1、样品将作为验收产品的主要依据之一。
2、需要随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需具有第三方权威机构的质量检验报告证书,提供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及标注资质认定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原采购公告及谈判文件其他内容不作修改,如有不一致或矛盾之处,以本公告更正内容为准。
3、更正日期:2026年9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人民医院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赖工,0755-****3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大厦
联系方式:姚彬/曾思曼,0755-****6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彬/曾思曼
电话:0755-****6699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1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17255/WkLjj6ABni4p5U9XHqzy.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