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2027年度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寨县2027年度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法人为 金寨县****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寨县****中心,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金寨县2027年度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2.2招标项目编号:JK-XS-DL-2026-20
2.3项目类型:服务类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建设地点:金寨县境内
2.6 项目规模:金寨县2027年度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编制服务费用49万元。
2.7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该项目实施方案(含概算)及相关要件的编制和审查工作、招标图纸设计等;建设期间的勘测设计服务和验收配合工作;项目的各阶段勘察、相关测量及工地服务等,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全部设计内容及项目全过程服务。
2.8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完工验收止。
2.9最高限价:总价49万元。最高限价为总价的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近5年(以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工程总投资4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25万元及以上的水库除险加固或维修养护实施方案编制或设计项目。
注:须提供业绩合同(或者协议)扫描件,如合同(或协议)中无法体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等评审要素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3)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4) 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组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 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评审时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 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 5 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拟委任项目组成员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影印件为准(例:7月19日开标,则连续 5 个月是指 7 月、6 月、5 月、4 月、3 月;连续 3 个月是指 7 月、6 月、5 月或 6 月、 5 月、4 月或 5 月、4 月、3 月,其他类推)。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其投标资格无效(如年满60周岁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可提供聘用合同原件影印件和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 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 5 个月内不少于连续发放 3 个月的加盖银行印章的能体现聘用企业名称及拟委任项目组成员姓名的工资打卡流水账单原件影印件);无社保缴费证明或 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其投标资格无效。属于弄虚作假的,按无效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30日10时00分
5.2 获取方式:请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__****@****.com邮箱中,由安徽建科鑫水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发放采购文件。
经查验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谢绝其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标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人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 1 开标时间: 2026 年 10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7.2 开标地点:金寨经济开****楼****中心第四开标室。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非进场交易项目金寨县乡镇(县直)自行发包公告栏(http://****.gov.cn)
10.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 标 人:金寨县****中心
地 址:****城区政府路与江环北路交叉口北100米
邮 编:237300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朱先生
电 话:0564-***6955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建科鑫水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六安市解放路与佛子岭路交口安徽****楼
邮 编: 237000
项目负责人(受理异议人):周延
电 话: 0564-***0583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12.2 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12.3 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17时30分,招标人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6年10月30日10时00分,在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2.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22 条规定,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规定的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12.5 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12.6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 010-****3801 转 5-2;
***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400****000;
***平台电子交易系统CA 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 CA(****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959;
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5508。
12.7咨询提问途径
一律由投标人通过邮箱(__****@****.com)或线下纸质材料递交代理机构,提问应当隐藏投标人信息,违反规定导致泄露投标人信息的,应对其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12.8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影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影印件为评审依据。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等相关资料的影印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影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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