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公开选聘评估机构 |
| 采购人 | 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 |
| 选聘主体 | 否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项目规模 | |
| 资金来源 | 社会性资金 |
| 债务人情况 | 详见公告内容 |
| 债务人所在地 | 重庆市北碚区 |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是 |
| 案号 | (2025)渝05破410号 |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否 |
| 中介服务事项 | |
| 所需服务类型 | 破产业务服务 |
| 服务内容 | 1.不动产7处,均位于重庆市北碚区,总建筑面积2006.23㎡,其中1处为办公用房,5处为仓储用房,1处为停车用房。2.办公设施设备及办公用品。3.车辆一辆(是否纳入评估范围视控股股东是否在评估阶段向管理人移交而定)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所有选中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一)参选机构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主体,且主体资格持续合法有效。本次选聘不允许联合体申报。 (二)参选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对本案所涉所有种类的评估项目均具备相应资质,若因不具备资质被债权人或者其他人投诉导致评估报告或结论无效,管理人不支付评估费用。评估机构若给委托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破产业务服务”项下对应评估资质。 (四)不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所列回避情形,以及曾经为澄江公司提供中介服务的情况。 (五)参选机构不存在与澄江公司及其股东存在法律上的利益冲突情况。 (六)投标机构需完成过5件以上(含本数)破产清算、强制清算类的评估工作。 (七)投标机构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不得低于3人。 |
| 其他要求说明 | 详见公告 |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入住、30个自然日内提交正式报告。 |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中选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约手续 |
| 服务金额 | ¥0.00元至¥40,000.00元 |
| 金额说明 | 本次参与遴选的机构采取一次性报价原则,报价为含税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人员食宿以及项目实施中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中标后不再增补其他任何费用。 |
| 选取方式 | 竞价选取 |
| 需回避机构 | |
| 回避原因 |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6-07-20 18:00:00 |
| 选聘时间 | 2026-07-20 18:00:00 |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
| 选聘主体咨询电话 | 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 |
| 备注 | 鉴于本项目的特殊性,前期暂不支付报酬,评估机构的报酬待破产财产变现后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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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16620/kiAeWZ8Bni4p5U9X5L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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