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采用竞价方式对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进行采购,请入围物业管理服务品目并有能力响应下述需求的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响应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6-951189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所属区域:内蒙古自治区本级
预算金额(元):250,000.00
项目开始时间:2026-08-15 18:32:49
项目截止时间:2026-08-25 09:00:00
采购人联系方式:赵龙 153****8160
采购计划备案书/批准书编号:内政采计划[2026]26225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定点服务)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须知
1.报价应包括对投标产品的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供应商必须响应所有的需求。
(二)答疑与咨询
采购人联系方式:赵龙 153****8160
三、成交原则
1.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作废标处理。
2.报价供应商满足三家的,报价不同时,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以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选择非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说明理由,选择理由将在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
四、需求明细
| 编号 | 项目需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 1 | 采购产品具体参数要求/服务具体标准及要求:负责闲置、出租房屋的日常安全检查、巡察、报修、巡查记录填报、协助甲方编制维修计划和维修方案、垃圾清理等工作。 1.对呼和浩特市地区出租和闲置房产(约110处,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大小不一,总数有动态调整)检查每周不得少于1次,设施老化等闲置房产每周不得少于2次(由采购方予以指定),检查期间要认真、细致,并有详细的检查登记和检查影象资料,发现隐患及时向采购方负责人汇报。 2.合同金额不随后续管理房产体量变化而变化。按标准工作时间计算,每天至少应分两个小组进行,每组至少应2人。 3.垃圾清理如房屋及院落内垃圾清理、院内杂草树枝等易燃物清理等(不包括浮尘清理,无清理频次要求)。 4.约3块水电表(约20户)的代收代缴,年代收代缴水电费约1.5万元。 5.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工作流程、应急预案、档案资料管理和质量考核等。物业公司应当制定巡查计划与标准,做好每日巡查填写巡查记录。 6.物业公司要维护服务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符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7.物业公司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遇到承租户上访事件及时报采购方。 8.服务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期间饮酒及酒后上岗。 9.服务工作人员有相关安全护卫知识,具备水电暖及消防等相关专业技术。 10.服务提供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 11.服务提供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续签要求:本服务采购服务期为1年,后续服务满意度合格可再续签服务期2年,一年一签。 | 1 | 项 |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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