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数字公司”)诚邀各单位参加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应答文件。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
1. 编制发布招标公告
2. 审查供应商资格,
3. 编制发放招标文件,
4. 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5. 办理与招标有关的各项工作等,
6. 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等招标代理服务,
7. 招标代理的具体项目以招标人的委托为准。
(二)质量要求:
满足行业标准和招标人相关要求。
(三)服务期限:
截至2027年9月30日为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四)项目限价:
本限价为比例,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以工程类、设备类、服务类标准的50%为基准。
各单位在的上述价格基准上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出下浮比率,且只允许报一个下浮比率。(例:某招标代理公司投标下浮率为2%,则最终结算价格:设备及服务类为《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48%)。
招标失败不收费,重复招标项目只收费一次。
(五)特别说明:
本项目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优化采购效率、降低重复成本,本次招标代理服务比选结果将由天津滨海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兴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其授权管理的公司共同使用。中标单位需分别与上述几家公司签订独立的代理服务合同,并依据各自公司的项目实际需求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投标人参与本次比选即视为已知悉并同意上述合作模式。
二、比选方式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分要求(附件1)。
(三)结果反馈:公示无异议后完成比选工作。
三、资格要求
结合滨海数字公司实际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证明材料。
2. 各单位与滨海数字公司之间不得存在利害关系。
3. 依法注册成立5年以上;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企业财务报告。
5. 近3年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6.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应答文件要求
1. 应答文件一律采用A4纸型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加盖比选单位公章。
2. 应答文件应进行外层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比选召集单位不承担比选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比选文件将予以拒绝。
3. 应答文件外层密封袋上不得有可以识别参加比选单位和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内容。
4. 参加比选单位应准备两份纸质版应答文件(一正一副)和一份电子版应答文件(光盘或U盘)。
5. 参加比选单位在参加比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是否中选,均由参加比选单位自负,应答文件概不退还。
6. 资格要求的评审结果为合格、不合格两种。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后续评审。
7. 不符合比选公告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属无效标的或属重大偏差的,应作废标处理。
8. 因不符合比选相关要求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应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评审响应证明材料);第二部分:资信、技术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信、技术评审响应证明材料);第三部分:商务部分(项目报价单)。
10. 项目报价单(附件2);
11. 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3);
12. 拟派项目人员简历表(附件4)
13. 近3年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承诺函(附件5);
五、文件送达时间及地点
请参与比选单位于2026年9月22日(周二)17:00(北京时间)前,将应答书面文件送至天津滨海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天****大街****号****大厦,邮编:300457,联系人:阎炜,联系电话:175****684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不予受理。
六、监督
廉政举报电话:136****2826,廉政举报邮箱:26****@****.com。
比选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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