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道云租”迭代开发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湖北交投远大交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营业需要,拟对“楚道云租”迭代开发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交投远大交通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楚道云租”作***平台,现有功能、集成能力无法匹配业务新增及数字化管控需求,***平台二次开发迭代。***平台现有源代码开展实施工作,包含现有存量功能优化升级、新增定制化功能开发,***平台后期运维保障服务。
2.2 采购范围及服务单位数量
本****中心、****中心、****中心、****中心、平台整体、系统对接、系统运维、不可预见板块,共划分为 1 个合同包。
2.3 服务期要求
计划服务开始日期为:具体开始服务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服务暂定24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平台注册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网”(htt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职务侵占罪等贪污贿赂犯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价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6对于有上述3.5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构成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优先以成交人提交的履约担保抵扣,若履约担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全部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继续追偿。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18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平台服务费500元/合同段,文件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14时30分。
5.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中心—CA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供应商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供应商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平台(网址:http://****.com和湖北交投远大交通实业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投远大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湖****大道****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86****277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道****号****中心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3****8083
监管部门:中国共产党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湖北省****路****号****广场
联系方式:027-****8979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6年9月15日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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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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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合同包 |
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注: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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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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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合同包 |
由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6年6月、2026年7月、2026年8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3个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10万元。 |
注:供应商应附银行出具(须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6年6月、2026年7月、2026年8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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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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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合同包 |
近5年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30万元的软件开发或技术服务或系统运维业绩。 |
注:1.供应商应提供近5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以及所附业绩对应的部分发票,发票上购买方应为甲方单位名称,销售方应为乙方单位名称,开票日期应在本次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合同协议书应含有: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服务内容,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采购人在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2.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供应商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供应商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4.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近5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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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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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合同包 |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网”(htt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职务侵占罪等贪污贿赂犯罪;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价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
注:对以上信用状况供应商应作出信用承诺(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四)信誉情况表)。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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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最低数量要求 |
人员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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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合同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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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中级职称或具有人社部和工信部联合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 2、近5年内曾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注:1.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或资格证书的扫描件,同时应提供2026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供近5年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同协议书应含有: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人员任职情况,服务内容,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采购人在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近5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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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15826/IkTMpKABni4p5U9XCbY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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