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二) 各投标人: 江苏郡泰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6年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二标段),现将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解释如下: 投标人资格要求:3.3 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所投车辆车型须在投标时提供已纳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及《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提供相关目录内截图)。 依据《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苏交运【2026】12号”上述要求是指《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城市公交车。 即提供①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截图;②《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之一的目录证明。 特此通知。 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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