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设备一:无创呼吸机(3套)
1、≥15英寸触摸屏,中文操作界面。
2、通气模式:通气模式最少具备CPAP,S/T,P-A/C,等
3、具备氧浓度调节功能,机器内置控氧模块,无需外接空氧混合阀或流量计。机器可自动精确控制氧浓度,保持氧浓度的稳定。氧浓度设置范围值:21%-100%,调节精度为1%。
4、具备高流量氧疗模式,流量范围可调
5、最大流速可达300L/min,漏气补偿150L/min
6、氧浓度监测无需使用氧电池等耗材。
7、具备自动漏气补偿功能。
8、具备自动灵敏度技术。
9、触发、撤换灵敏度多档可调。
10、外接测压软管,可采集面罩端压力。
12、压力设置范围:
吸气正压(IPAP)、呼气正压(EPAP)、持续正压(CPAP)均能满足临床不同病人使用。
13、吸气时间设置范围:0.2秒~4.0秒。
14、爬坡时间设置范围:0-60分钟可调。
15、爬坡压力设置范围:CPAP模式下:4cmH2O -CPAP,其他模式下:4cmH2O~25cm H2O。
15、具备压力释放技术,舒适度3档可调。
16、升压档设置范围:1-6档可调。
17、治疗波形:压力-时间波形、流量-时间波形、容积-时间波形、呼末二氧化碳监测波形。
18、配备波形冻结功能。
19、配备呼末二氧化碳实时监测功能
20、可显示当前触发方式和自主触发率。
21、实时监测数据:氧浓度、氧源压力、呼末二氧化碳、压力值、每分钟通气量、呼吸频率、当前漏气量、当前潮气量、触发方式,具备治疗计时等功能。
22、具备系统锁定功能。
23、具备开机自检功能。
24、报警功能:不少于20种报警提醒。
25、配备一体式移动台车,可搭载氧气瓶。
二、
设备二:转运呼吸机(1套)
一、整机与显示要求
1、通过EN1789和RTCA/DO-160G标准测试。
2、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患者通气辅助及呼吸支持。
3、整机为电动电控设计,涡轮驱动产生空气气源。
4、电池续航时间≥10小时。
5、呼吸机整机重量≤6.5kg。
6、高性能涡轮,峰值流速≥260L/min。
7、可配备提拿悬挂一体化多功能把手,灵活便携。
8、可配备无消耗型氧传感器,无需校准和更换。
9、支持高压氧气气源和低压氧气气源两种方式。
10、具备≥10英寸彩色TFT触摸控制屏,分辨率≥1280*800像素,可同时显示波形和监测参数。
11、具有屏幕亮度自动调节功能,根据环境光线强度自动调节屏幕亮度。
12、具有关机状态下电量显示功能,更加高效掌握机器剩余电量。
13、支持显示≥100小时的全部监测参数趋势图、表分析,≥8000条报警和操作日志记录。
二、环境适应性要求
1、防尘防水等级≥IP34,保证机器在复杂环境中的安全。
2、最高工作海拔≥7000m,满足高海拔和直升机转运要求。
3、工作温度范围:-20 ~ 50 ℃,满足低温和高温环境下工作要求。
4、具有自动海拔补偿功能和自动漏气补偿功能。
三、呼吸模式及功能
1、标配模式:容量控制/辅助通气模式V-A/C和容量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V-SIMV;压力控制/辅助通气模式P-A/C和压力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P-SIMV;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模式/压力支持通气模式CPAP/PSV、双水平气道正压通气模式(如BIPAP或DuoLevel或BiLevel)、心肺复苏通气模式(如CPRV,CPRmode等)。
2、高级模式:压力调节容量控制通气(如AUTOFLOW或PRVC等)、压力调节容量控制-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PRVC-SIMV)、气道压力释放通气APRV;自适应分钟通气模式(如AMV或ASV等以Otis公式患者最小呼吸做功为通气目标的智能通气模式)
3、可配备无创通气模式和氧疗模式。
4、呼吸同步技术(如IntelliCycle,IntelliSync+),自动调节吸气和呼气触发灵敏度、压力上升时间,提高人机同步性和舒适度,减少手动调节参数。
5、配备动态肺视图。
6、配备增氧、吸痰、吸气保持功能。
7、配备内源性PEEP、口腔闭合压P0.1和浅快呼吸指数RSBI的测定。
8、可选配脱机工具SBT,静态PV环和肺复张工具。
四、设置参数
1、潮气量:2ml—4000ml
2、吸气压力:1—80 cmH2O
3、呼气末正压:0—50 cmH2O
4、吸入氧浓度:21—100%
5、吸气时间:0.1—10s
6、压力触发灵敏度:-20— - 0.5cmH2O,或 OFF
7、流速触发灵敏度:0.5—20L/ min,或 OFF
8、呼气触发灵敏度:Auto, 1—85%
9、氧疗流量:2—80L/min
五、监测参数和报警
1、监测参数:氧浓度、分钟通气量、潮气量、气道压力、呼吸频率等关键参数。
2、波形监测:压力—时间、流速—时间、容量—时间和CO2—时间波形。
3、报警:潮气量、通气量、压力、呼吸频率、窒息、氧浓度、氧气不足、电量不足、管路脱落、机器故障等。
三、
设备三:体外冲击波碎石机(1套)
1、冲击波波源:
1.1冲击波波源:有透镜电磁式冲击波源,可与液电式冲击波源兼容互选(以注册证有相关描述为准);
1.2 触发方式:单次触发、连续触发、心电触发:
1.3高压脉冲电容储能最大值:≤128J;
1.4掲旗热4碎石电压最大值:≤16ky(以注册检测报告为准)
1.5压缩声压峰值最大值:≥60MPa;
1.6焦点冲击波脉冲宽度:≤0.6us,脉冲上升时间:≤0.3us(以注册检测报告为准);
1.7 电磁式聚焦点可变焦,
1.8 电磁式聚焦点到波源端口平面的距离,≥140mm,可变焦(以注册检测报告为准);
1.9 电磁式冲击波焦体径向≥7.5轴向-50mm~-70mm
1.10冲击波源具备高频高压发生器,保证冲击波能量的稳定性:
2、定位系统:
2.1具备X线和B超双定位系统;
2.2组合式高压发生器:透视电压范围:40~110kV,透视电流范围:0.1~5mA;;
2.3 ≥9 寸影像增强器
2.4高清晰度百万像素 CCD 摄像机;
2.5环冲击波源锥形运动B超探头定位装置,具备电子自动测距直读、直显功能;
2.6 B超装置电动升降范围:≥100mm;
3、整机多重交互操作系统:触控彩屏摇杆控制+隔室影像碎石定位控制+床旁触控彩屏控制:
3.1触摸屏及影像工作站可操作碎石机所有动作及参数设置:
3.2冲击波治疗次数预设;
3.3设备故障自动显示,冲击波源故障自动报警并切断高压:
3.4 配备影像工作站病例管理系统,具有:信息管理,图像采集、显示和浏览,图像后处理和打印报告,图像存贮与传输,图像测量与标识;
3.5配备品牌计算机主机一台:硬盘≥500G固态硬盘,CPU:I5及以上,内存:≥8GB,显卡:≥4G显存;
3.6医用液晶显示器≥19寸,分辨率>1280x1024
4、主机运动系统:
4.1治疗床与主机的定位系统和治疗系统一体化设计(非治疗床与主机分体式),有效保证治疗焦点的稳定性及设备的快捷装配精度:
4.2冲击波治疗头(小C臂)运动主轴与X光C型运动主轴为一体化同轴设计,可上下翻转180°,实现上、下定位碎石:
4.3大C臂转动角度范围:顺时针≥15°和逆时针≥30°误差2°:
4.4小C臂圆弧运动范围:≥30°,误差士2°;
4.5小C臂转动角度范围:≥180°,误差士2°;
4.6 治疗床横向运动范围:≥150mm
4.7 治疗床纵向运动范围:≥150mm
4.8 治疗床升降运动范围:≥150mm
4.9 机械传动最小节细度,三维六向均≤1mm;
四、项目总预算金额:111万元
五、商务条款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成交供应商提交全额发票后 5 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 30%;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采购人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 65%;剩余合同金额的5%在合同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款。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保期:
4.1设备质保期叁年;质保期自采购人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保修内容包含所有主机及易损件。
4.2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3、质保期内供应商必须提供至少每年4次的上门维修保养服务(相关服务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5、货物验收要求: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一起进行到货验收,且由成交供应商完成货物和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然后由双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联合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如设备运抵医院后,在安装调试或使用过程中出现电气安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漏电、产生火花等)、施工环境安全问题,因此导致人员受伤或其他关联设备停运等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售后服务:质保期内日(周一至周五8:00-18:00)提供全天候技术保障服务,接到报修1小时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
7、培训事项
7.1现场培训: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7.2集中培训:根据设备技术要求,可向采购人提供使用和维修技术人员培训。
8、如功能复杂且系统升级更迭频繁需提供终身安装、调试、培训、升级及设备功能技术参数调试、多次培训服务.若货物在安装、调试或使用过程中,就同一故障经两次或两次以上维修后,仍无法修复至正常使用状态,且该故障已严重影响到采购人的合同目的实现,则该货物将被视为质量不合格产品。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退货。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返还全部已收款项。因前述质量不合格产品导致甲方遭受任何经济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成交供应商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采购人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9、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设备到货。
10、其他要求:
10.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产品或产品的任何部分不受任何关于侵犯所有权和工业产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单位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费用和责任。
10.2、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应加强安全教育,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0.3、投标文件中全部技术指标、功能性能指标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已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在投标阶段按要求提交;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项,投标阶段无需提供对应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中标公示、合同签订、到货验收、质保履约的任意阶段,对投标响应全部内容开展复核核验;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原厂证明文件、产品说明书、验证资料、溯源材料等佐证材料,并接受采购人组织的现场实操验证。投标人严禁以虚假资料、虚假参数、虚假承诺进行投标响应,全程一经查实虚假响应,投标无效;已中标的中标作废,已签约的采购人可单方解约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10.4、依据《***网络安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网络安全指南》要求:所投产品若存在可远程限制设备运行相关功能,投标人须单独提交加盖制造商、投标人双方公章的《禁止远程锁机及杜绝软件勒索履约承诺书》。若项目履约全过程中查实成交供应商存在远程锁机、弹窗勒索、刻意限制设备正常使用等违约行为,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同时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且全额赔偿采购人产生的全部经济、临床相关损失,该承诺书作为投标必备硬性资料,缺失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设备到货后正式验收前,必须完成连续72***网满载不间断试运行测试,试运行期间设备不得出现远程锁定、强制弹窗、功能异常、程序锁定等问题,各项功能运行稳定方可签署验收资料;若试运行检测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无条件拒收全部设备,所有验收全过程记录表统一归档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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