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完善监督约束机制,确保招标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我院拟遴选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担通勤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通勤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55万元
(三)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二、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一)编制采购需求文件、采购公告及招标文件;
(二)发布采购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三)组织开标、评标(评审)工作;
(四)提供采购全过程政策咨询服务;
(五)协助处理供应商质疑、投诉等事宜;
(六)协助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七)采购档案资料的整理及移交。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网***网通过登记备案。(***网站查询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三)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须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四)提供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团队成员的职称(资格)证书、招投标从业人员培训证书(资格证书为有效期内)以及202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近3年以来在广西区内同类项目招标主要业绩(提供相关业绩一览表加盖公章)、服务方案;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八)报价函(收费标准或收费承诺)。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提交,封面注明:《通勤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遴选》。
四、遴选原则
根据报名的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报价及业绩等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审。(见附件评审办法)
五、公告和递交时间及方式
(一)公告时间: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日15:00时前,逾期无效。
(三)请将材料纸质版(1份)密封加盖公司公章现场提交至南****路****号广西壮族自治****楼办公室。
逾期不按指定地点送达报名合格的材料,本单位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许工,0771-***6899、136****8690。
附件:广西计量院招标代理服务评选评审办法(试行)【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检测研究院
2026年8月26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bgypzb.com/view/14348/9v8ePKABLRKCxEZf14Pj.html
微信在线客服